成安县商城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2.14 索 引 号 : 69920902-6-0404-2011-1041
发布机构: 商城镇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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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安县商城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商城镇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县工作部署,持续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全镇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组织领导

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统筹推进。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李治军任组长,镇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全年围绕法治建设重点事项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执法规范化、普法责任制落实等具体问题。坚持“年初有目标、平时有监督、年终有考核”,将法治建设任务分解到相关机构,与其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确保责任传导不悬空。

(二)深化学法用法,提升干部法治素养

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发挥带头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基层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学习计划。2024年,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机关干部和村“两委”成员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推动干部明确权力边界、熟悉法定程序。针对2023年自评中“执法人员专业培训不够”的问题,年内结合县司法局乡镇执法案卷评查反馈,对执法岗位人员开展了针对性业务提醒和程序规范学习,引导执法人员在具体案件中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

(三)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向基层延伸

对照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待加强”的短板,2024年6月召开全镇“谁执法谁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推进会,覆盖镇机关干部和33个村党支部书记,进一步明确各站所普法责任,着力扭转日常普法不及时、以案释法不足的状况。下半年,组建普法宣传小分队,围绕电信网络诈骗、邻里纠纷、土地管理等群众关切领域,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利用村党群服务中心、法治文化广场设置宣传栏,推动普法从集中节点宣传向常态化下沉延伸。在“3·8”“3·15”“4·15”、民法典宣传月等节点开展集中宣传的基础上,探索“分类普法”,根据不同村情和受众特点调整宣传重点,提升普法针对性。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接县级监督机制

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严格遵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推行指导、提醒、劝告等柔性方式,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主动对接成安县行政执法“码上监督”扩面提升工作,按照县级统一要求推动涉企执法人员平台注册和扫码入企机制在镇域层面的衔接落实,使执法行为留痕可查、接受企业群众监督。全年未发生因执法行为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执法整体态势平稳。

(五)优化政务服务,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

按照《河北省乡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2023年版)》要求,持续规范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运行,落实首问负责、AB岗、办事登记等制度,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与窗口办理并行。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乡镇专栏,对机构职能、工作动态、财政信息等依法及时公开,对照法定时限做好日常更新和问题整改,便利群众获取政务信息。年内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及时引发的投诉或复议案件。

(六)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信访法治化并进

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镇村两级调解组织和网格力量,对苗头性纠纷和信访隐患开展常态化排查。商城镇基层调解有较好基础,辖区内存在长期扎根基层的人民调解力量,年内继续发挥其在邻里、家庭、涉企等常见纠纷中的疏导作用。在信访工作中,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推动受理、办理环节的规范化,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反映诉求,注重在化解过程中释法说理,减少“信访不信法”的惯性。全年矛盾纠纷和信访事项总体处于可控范围,未发生因处置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法治政府建设更高标准和2023年自评反映的薄弱环节,2024年工作仍存在以下不足:

(一)行政执法专业化水平仍有差距。 乡镇执法事项涉及面广,执法人员以兼职为主,系统性的法律业务培训覆盖面不够。县级案卷评查反馈的部分程序瑕疵和文书规范问题,反映出日常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的惯性尚未完全扭转,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复杂执法情境的能力有待提升。

(二)“谁执法谁普法”的日常落实仍不均衡。 虽然召开了推进会、组建了普法小分队,但部分站所对普法责任的主动意识仍然不强,普法与执法办案的结合不够紧密,以案释法的频次和深度有限。村级普法在部分偏远村仍以悬挂横幅、发放资料为主,群众实际参与度和接受度有待提高。

(三)基层法治力量与任务量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 乡镇同时承担大量中心工作,法治建设专职力量薄弱,法制审核、执法监督等专业性较强的职能难以完全做实。村级“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员的培训频次、实战指导还不够充分,部分调解员在法律适用和文书规范化方面仍需带教和支撑。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聚焦执法能力短板,做实常态化培训与监督。 以县司法局乡镇执法案卷评查反馈为切入点,围绕调查取证、文书制作、裁量基准适用等易错环节,开展小切口、案例式的业务练兵。主动对接“码上监督”运行要求,把扫码入企、执法留痕作为规范行为的硬约束,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逐步压减程序瑕疵存量。

(二)推动普法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进一步压实各站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要求执法人员在办案中开展针对性释法说理,将普法融入执法检查、纠纷调解和信访接待全过程。巩固普法小分队作用,针对不同村居的主要矛盾类型和人口结构,推行“一村一重点”的精准普法,提升群众对普法活动的实际获得感和参与度。

(三)持续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基础。 加强对村级调解组织和“法律明白人”的实战指导,依托县级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推动法律咨询、纠纷分流和人民调解的衔接更加顺畅。在信访工作中继续强化法治方式运用,注重源头治理,把矛盾纠纷排查与普法宣传、特殊群体服务管理统筹起来,力争将更多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进一步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统筹调度。 将2025年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清单化,明确责任站所和完成时限,对执法规范化、普法责任制落实、政务公开等薄弱环节实行定期调度,避免“年年查、年年有”的同类问题反复出现,以问题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