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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安县规范城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政策解读

  • 信息来源:交管大队
  • http://www.chengan.gov.cn 
  • 发布时间:2026-07-01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道路交通组织,缓解城区交通压力,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污染防治、绿色出行和文明交通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当前交通管理实际和未来发展需要,成安县公安局对现行货运车辆通行管理措施进行了系统性评估与调整,制定本通告。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5、《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6、国家及省市关于机动车污染防治、绿色出行、城市交通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

三、主要内容

(一)调整货运车辆通行范围

中重型货车、专项作业车(不含中型厢式货车):全天限制通行平安大街(含本路,以下简称“含”)--德圣路以南(不含本路,以下简称“不含”)-东环路以西(不含)-玄武东路(不含)-玄武西路(含)合围区域以内道路。

禁行路段:成峰路(含成峰路与聚良大道口至平安大街路段)。

微型、轻型货车、专项作业车及中型厢式货车:在县区道路内通行不限行。

危险品运输车:限制通行上述合围区域。

三轮汽车、低速汽车、拖拉机、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全天禁止通行上述合围区域。

多用途货车(皮卡车):在县区道路内通行不限行。

(二)完善通行证办理机制

明确货运车辆因保障生产、生活、建设等需要,确需驶入限行区域的,可通过线上平台申领电子通行码,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兼顾管理刚性与民生需求。

(三)明确相关术语定义

对“危险品运输车”“中型厢式货车”“皮卡车(多用途货车)”等术语作出明确定义,增强政策执行的统一性与规范性。

(四)实施期限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四、主要调整与政策导向

1、分类管理,精准调控:对货运车辆按车型、排放标准、用途等进行分类管理,实现交通管控精细化。

2、绿色导向,环保先行:限制高污染车辆通行,推动清洁能源和低排放车辆使用,助力大气污染防治。

3、便民利企,保障运行:通过电子通行码系统,为确有需要的货运车辆提供便利,保障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4、规范用语,统一执行:明确车辆定义,减少执行中的歧义,提升管理透明度与公信力。

五、征求意见与采纳情况

在起草过程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组织开展了部门研讨、专家咨询和部分运输企业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关于通行区域划定、车辆分类标准、通行证办理流程等方面的合理建议予以采纳,并对文本进行了相应修改完善。

六、预期效果

通过本通告的实施,预期将有效减轻城区交通压力,改善空气质量,提升道路通行安全水平,推动形成文明、绿色、高效的城市交通环境,更好服务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相关链接: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