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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成安县燃气安全包联工作制度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成安县燃气安全包联工作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30日
成安县燃气安全包联工作制度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各类燃气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全面提升我县燃气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燃气安全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确保全县燃气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聚焦燃气安全风险隐患,通过建立并全面落实包联工作制度,构建责任明晰、机制健全、管控有力、运转高效的燃气安全管理新格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工作目标
1.监管全覆盖: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包联责任体系,确保全县所有燃气经营企业、充装站、供应站点以及各类燃气用户(包括工业、商业、居民用户等)均有明确的包联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常态化排查:通过包联责任人定期下沉走访、检查指导,推动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实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燃气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强化部门协同和属地管理责任,提升人防、技防水平,形成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4.确保形势稳定: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燃气安全事故,大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县燃气安全形势实现根本性好转并持续保持稳定。
二、主要任务及内容
(一)建立健全包联责任体系
1.明确包联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包联体系。县领导包联乡(镇);县直部门、各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包联辖区内村庄、燃气经营网点和重点用户;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包联到户(具体用户)。
2.确定包联对象:将全县所有管道燃气企业、液化石油气充装站、供应站点、汽车加气站以及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工业企业、商业综合体、居民家庭等全部纳入包联范围,确保无遗漏。
3.细化包联职责:
各级包联责任人主要职责包括:
(1)宣传燃气安全法律法规和用气知识。
(2)督促包联对象(企业或用户)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
(3)定期(每月)对包联对象进行安全检查,排查隐患建立台账。
(4)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置。
(5)跟踪了解包联对象安全状况,遇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并参与先期处置。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燃气安全相关工作。
(二)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1.明确排查重点:包联责任人应围绕燃气经营企业资质、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管线巡查维护、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用户端燃气器具质量、连接软管、调压阀、报警器安装使用、用气环境通风、违规操作等方面开展重点排查。
2.建立隐患台账: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明确隐患内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实行清单化管理、动态更新。
3.狠抓闭环管理:对一般隐患,立即督促整改;对较大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办;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必要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确保整改到位、隐患消除。建立隐患整改销号制度,实现闭环管理。
(三)加强宣传教育培训
1.包联责任人先学先会:首先对各级包联责任人进行系统的燃气安全知识和检查技能培训,确保其具备履职能力。
2.面向包联对象精准宣传:包联责任人要采取入户发放告知书、现场讲解、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向包联对象精准宣传安全用气常识、应急处置方法和法律法规要求。
3.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燃气安全重要性,普及安全知识,每周制作一期包联人专访,曝光典型案例,鼓励群众举报隐患,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1.督促预案修订与演练: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指导重点用户掌握初期应急处置技能。
2.强化信息报告:包联责任人发现重大险情或事故苗头,必须第一时间按程序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响应迅速。
3.参与协调处置:在发生燃气突发事件时,包联责任人应按照统一指挥,积极参与现场警戒、人员疏散、协调救援等先期处置工作。
三、切实安全监管职责
严格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履行以下监管职责:
(一)县住建局。作为全县燃气(门站及以下)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县燃气的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工作机制。建立燃气事故统计分析制度,定期通报事故处理结果。组织开展城乡燃气管理专项整治,督促各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对燃气门站、储罐、管道、阀门、调压器等燃气设施实施定期安全检查,按时入户开展安全检查;负责取得工程规划、施工许可手续燃气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施工安全监管;负责组织物业公司配合燃气经营企业加强对居民小区涉及燃气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督促各管理范围内占压燃气输送管道和城镇燃气管网的建(构)筑物进行清理及撤除;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宣传普及,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危害燃气安全行为的受理机制,牵头涉及燃气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对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二)县发改局。负责全县燃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天然气长输管道发展相关规划,统筹协调长输管道规划与其他领域规划的衔接,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长输天然气管道企业履行管道保护义务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保障管道安全运行;负责粮食企业涉及燃气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大型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星级以下宾馆、餐饮等人员密集区域涉及燃气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
(三)县公安局。负责涉燃气治安整治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对盗窃燃气、干扰燃气输送管道和城镇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牵头加大对涉燃气案件的侦办力度,及时查处盗气案件,严厉打击危及燃气安全的各类治安行为,建立维护燃气安全治安秩序的长效机制;负责燃气运输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燃气隐患处置和事故应急处置。
(四)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全县涉燃气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监督燃气充装站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和报废处理;依法查处违规销售不合格气瓶、无熄火保护装置燃具等问题,查处无证充装、违规充装、有证无照擅自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燃气生产企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导燃气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燃气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运输车辆装备的管理;负责对燃气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经许可和违反规定运输燃气的单位、车辆;查处非法改装燃气运输车辆、罐体的行为。
(七)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涉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参与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
(八)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燃气输送管道、城镇燃气输配系统等燃气设施提出规划意见,并依法依规办理土地、规划相关手续。对不符合规划要求进行建设的,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九)县行政审批局。负责严把涉燃气审批关口,做好燃气经营许可、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危货)、长输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等工作。
(十)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旅游景点、星级宾馆、网吧、KTV等涉及燃气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一)县民政局。负责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及社会救助机构等涉及燃气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二)县教体局。负责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涉及燃气使用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
(十三)县卫健局。负责医院、卫生院、卫生服务站(中心)等医疗服务机构涉及燃气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四)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生产环节的蔬菜、水产品冷库及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冷库等单位涉及燃气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五)县民宗局。负责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及所属教产涉及燃气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六)县委宣传部。负责督促指导出版印刷行业和电影放映单位做好涉及燃气使用的安全管理和日常排查整治。
(十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督促指导县委、县政府机关食堂做好涉及燃气使用的安全管理和日常排查整治。
(十八)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辖区内燃气安全常态化管理与监督检查;配合专项整治;开展安全宣传培训;及时上报隐患与违法违规行为。
将燃气安全包联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各乡(镇)、相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推诿扯皮,导致发生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包联责任人和单位的责任。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为包联责任人开展检查、宣传等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物资和交通工具保障。成立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群,辅助包联责任人进行信息录入、隐患上报,提高工作效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燃气安全包联工作专班,由县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住建局局长、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住建、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发改、教体、卫健、民政、交通运输、公安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燃气安全包联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县燃气安全包联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统计上报、上传下达等工作。
(二)明确各级主体责任与分工明确
为落实“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构建“企业履责、部门监管、乡(镇)属地”的燃气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主体责任与分工,确保排查整改到位,具体内容如下:
1.总体管理原则
(1)责任主体:企业履行主体责任,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2)分包机制:乡(镇)、部门、企业按职责划分区域,逐级分包并明确到户。
2.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1月18日)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各级包联责任清单和包联对象,并于11月19日前将各级包联责任清单和包联对象相关信息报送县专班办公室,11月底之前开展包联责任人业务培训。
(2)全面实施阶段(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2月30日)各级包联责任人按照职责要求,全面开展包联工作,深入一线进行宣传、检查和督导,建立隐患台账,督促整改落实。专班办公室加强日常工作动态信息收集、汇总和上传下达工作。
(3)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定期总结评估包联工作成效,分析存在问题,不断完善包联机制和工作方法。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制度规范,持续健全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燃气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落实包联制度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
(二)务求工作实效。各乡镇属地书记每月召开一次燃气安全调度会;包联村干部每月查看一次分包户燃气情况;县直部门每半月检查一次所包区域燃气安全;督查室制定督查计划,定期督查。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包联责任人要真正沉下去、扑下身,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包联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加强协同联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部门间、层级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四)注重长效机制。在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的同时,要着眼长远,通过包联工作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提升用户安全意识,完善基础设施,从根本上提升燃气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
附件:成安县燃气安全包联工作专班名单
(专班办公室联系人:王昊天 联系方式:0310-7280113)
附件
成安县燃气安全包联工作专班名单
组 长:王艳涛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靳增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冯燕斌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靳晓飞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和晓峰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成 员:顾海洋 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段军亮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李 洁 县民政局局长
牛利峰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 超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袁志中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闫孟强 县消防救援大队长
马谦振 公安局副局长
安龙飞 经开区副书记
池长春 成安镇党委书记
赵雷刚 道东堡镇党委书记
王鹏祥 北乡义镇党委书记
王红波 漳河店镇党委书记
王 力 柏寺营乡党委书记
王赈宇 李家疃镇党委书记
赵 辉 辛义乡党委书记
李伟强 长巷乡党委书记
李治军 商城镇党委书记
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靳增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靳晓飞同志、县应急管理局冯燕斌同志、县发改局和晓峰同志兼任。
成政字〔2025〕47号
成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冀政字〔2025〕22号)和《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邯政字〔2025〕10号)要求,为做好我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县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遵循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工作原则,统筹抓好各项任务。成立成安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此次农业普查工作具体实施。领导小组建立问题响应机制,对普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第一时间研判,及时精准施策,坚决保障普查工作按序时进度推进。
(二)强化分工协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协同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县统计局负责开展业务培训,把控数据质量,协同宣传并规范档案管理,负责协调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做好普查宣传动员及网络信息有关事项,负责农业普查遥感测量有关事项;县财政局负责普查经费有关事项;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购置普查所需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有关事项;县农业农村局等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三)坚持依法普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坚持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充分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提升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加强普查对象个人信息全流程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普查对象个人信息。
(四)保障经费队伍。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由中央和省、市、县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县财政局要高度重视,强化保障,确保普查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同时,要加强普查经费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各级普查机构按照工作要求精心做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配工作,组建一支思想觉悟高、能力素质好、责任心强的普查队伍,加强培训和管理,确保普查队伍稳定。
附件:成安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成安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8日
附件
成安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霍鸿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郭绍洋 县政府信息服务中心主任
朱文亮 县统计局局长
王建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 帆 县发展和改革局三级主任科员
安书彬 县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陈海宾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柯琰 县委网信办副主任
李 涛 县公安局三级高级警长
姚向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 涛 县民政局八级职员
马瑞敏 县司法局副局长
葛小甫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八级职员
王志国 县水利局党组成员
张小军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梁丽英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三级调研员
刘振华 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
胡飞飞 县统计局副局长
白 冰 县统计局一级主任科员
刘沅恺 县人武部保障科助理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办公室主任由朱文亮同志兼任。领导小组不列入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普查任务完成后及时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