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安县加快建设乐享普惠、多元供给的幸福颐养之城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 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7.26 索引号: 00062100-X-0204-2011-1413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2023〕—12
公文种类: 其他 效力状态: 有效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成安县加快建设乐享普惠、多元供给的幸福颐养之城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成安县加快建设乐享普惠、多元供给的幸福颐养之城行动方案(2023—2027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4日

 

 

成安县加快建设乐享普惠、多元供给的幸福颐养之城行动方案(2023—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加快建设乐享普惠、多元供给的幸福颐养之城行动方案(2023—2027年)》(邯政办字〔2023〕16号)、邯郸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邯民字〔2023〕18号),结合我县实际,就加快建设乐享普惠、多元供给的幸福颐养之城,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牢牢把握我县人口发展形势和养老服务需求,推动养老服务供给更加充分,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服务业态创新发展,环境支持日益完善,要素保障持续增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老年人生活品质得到新提升,努力将成安县打造成乐享普惠、多元供给的幸福颐养之城。

  2023年,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供给稳步增强,老年助餐、居家照护服务力争覆盖60%以上城镇社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覆盖70%以上,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

  到2025年,养老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布局完善的养老产业体系。老年助餐、居家照护服务力争覆盖80%以上城镇社区,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覆盖达到8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

  到2027年,养老服务供给进一步扩大,形成在全市有较大影响力的养老服务品牌。老年助餐、居家照护服务力争覆盖90%以上城镇社区,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覆盖达到85%,养老事业和产业有效协同,养老服务业态不断丰富,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5%。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1.发布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3年上半年,对照省、市两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定并发布我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适宜服务。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不断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不再列出)

  2.健全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完善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推进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等老年人福利补贴优化整合,加强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社会救助等制度衔接,完善补贴方式,提升精准度和有效性。(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3.实施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纳入分散供养的特困失能、高龄、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重点满足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动、康复护理等需求,2025年底前符合改造条件的实现应改尽改。根据我县实际情况,适时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失能、高龄、残疾等老年人家庭。(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残联)

  4.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加强公办养老机构规划建设,打造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专业照护为主,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实现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持续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增加护理型床位,提升照护服务能力,到2027年,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5%以上。(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二)优化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

  1.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按照“一街道一中心,一社区一站(点)”标准,分区分级规划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街道建设具备区域供需衔接、资源统筹、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等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实现日间照料全覆盖。支持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与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连锁运营,推动老年助餐、居家照料等日间照料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开展城镇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行动,新建住宅小区按照标准和要求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要通过改造、补建、租赁、置换等方式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到2025年,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资规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

  2.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建设“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打造县乡村衔接互通、功能互补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体系。在县级层面拓展县级照护型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服务功能,发挥行业管理、技术指导、应急支援、培训示范等作用;在乡镇层面支持具备条件的乡镇养老机构转型提升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增加日间照料、上门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将专业服务延伸至农村幸福院、邻里互助点和居家老年人;在农村层面依托农村幸福院、邻里互助点等,发展农村互助式养老,鼓励专业服务机构托管运营农村互助养老设施。(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探索建设家庭养老床位试点。积极申报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对老年人居住环境关键区域或部位进行适老化、智能化改造,并视情况配备助行、助餐、助浴、如厕、感知类老年用品。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家庭养老床位,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4.提升养老机构照护服务能力。鼓励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或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及接续性医疗机构开展签约合作。鼓励养老机构引进优质医疗资源配建二级或三级医院。支持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养老服务。到2027年,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的医养结合机构不少于3家。(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民政局)

  (三)推动特色养老建设

  1.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打造3所以失能、部分失能专业照护为主,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实现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持续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增加护理型床位,提升照护服务能力,到2027年,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5%以上。(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2.打造特色民办养老机构。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借助悠久历史文化、乡镇区域条件特点,打造成安特色民办养老机构,为周边老年人提供集休闲娱乐、运动健身、田园乐养、医养、康养等各具特色的优质养老服务环境,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医疗保障强、居住条件好、服务品质优的养老生活新空间。(责任单位:县资规局、县发改局、县文广旅局、县卫健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

  3.支持公办医疗机构拓展为医养综合体。支持医疗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养老服务,尤其是支持乡镇卫生院拓展设施功能,积极开展养老服务,发展具有医养或康养特色的医养综合体,实现医养结合机构的广覆盖。(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民政局)

  (四)积极发展高质量养老产业

  1.加快老年用品研发应用。引导我县企业邯郸市若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拓宽业务范围,开发更多适合老年人需求的康复辅助产品,支持更多企业开展康复护理、康复辅助、智能看护、智能养老服务软件、智慧养老系统等产品研发,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老年用品领域的深度应用,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老年产品品牌。到2027年,打造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老年产业集群,养老产业总体发展水平明显提升。(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发改局)

  2.着力培育老年用品龙头企业。坚持本地企业与大型养老企业集团引进并举,培育河北省政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参与老年产品的生产,积极引进省内外知名老年用品生产企业落户成安,推进健康养老产业实现有序开发、集聚发展,促进老年用品制造企业延长产业链。到2027年,培育一批服务优质、供给多元的龙头企业,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布局完善的养老产业体系。(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投促中心、县发改局、县卫健局)

  3.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完善供应商准入标准,在主城区打造成安县适老化产品展示服务示范中心,为企业提供产品展示和体验平台。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促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做大做强。鼓励在养老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等设立康复辅助器具租赁点,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优质产品应用。总结残联部门的梅香辅具驿站、共享辅具驿站的出行辅助器具出借经验,在全县各社区、各乡镇进行推广,惠及更多老年人。(责任单位:县残联、县卫健局、县民政局)

  4.打造“互联网+养老”服务新模式。依托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开发多种“互联网+”应用,打造多层次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到2027年建成智慧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为老年人提供“菜单式”便捷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科工局)

  (五)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

  1.丰富老年人教育资源。创新发展老年教育,支持各类有条件的院校举办老年大学(学校),参与老年教育服务。推进养教结合创新实践,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大学或设置老年学习点。支持成安开放大学举办“老年开放大学”,搭建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鼓励老年教育机构开展线上老年教育。到2025年,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到2027年,全县50%的乡镇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分校。(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2.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拓展老年人力资源开发渠道,依法保障老年人在劳动过程中的合法收入、安全和健康权益。丰富老年文化生活,加强老年文化活动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搭建老年文化活动交流展示平台。发展老年志愿服务,探索建立爱心积分、志愿服务综合保险等激励保障机制,引导老年人自觉参与社区治理和养老互助等活动。搭建老有所为平台,持续开展“银龄行动”。开发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推广传统保健体育运动。(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旅局、县教体局)

  3.推进社会环境适老化改造。推进社区道路设施、休憩设施、信息化设施、服务设施等无障碍建设。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适老化改造。推动公共场所适老化改造,重点对银行、商场、超市、便民网点、公园、景区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场所设施进行无障碍设计和改造。将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相关工作纳入老年友好城市、老年友好社区、老年宜居环境等建设中统筹推进。医疗、社保、民政、金融、通信、邮政、信访、出入境、生活缴费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应设置必要的线下办事渠道。(责任单位:市政服务中心、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旅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残联、县资规局、人行成安县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县级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发改局、民政局、卫健局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构建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制定行动方案,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快推动各项工作。

  (二)强化用地保障。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明确养老服务设施的总体布局、用地规模,并将其主要内容纳入详细规划,确保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达标、布局合理。分阶段供应国土空间和详细规划确定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并落实到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做到应保尽保。

  (三)加强政策支持。县级要将不低于55%的福彩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全面落实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为养老机构灵活提供多种贷款产品。引导保险类金融机构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向养老机构提供增信支持。

  (四)加强人才培训。支持在成符合条件的各类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类相关专业教育试点。完善县、机构“两级”联动培训机制,推进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2023年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不低于15人,到2026年全县持证护理员要能够满足全县养老机构需要,护理员技能水平能够满足医养结合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