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2.08 索引号: 00062100-X-0204-2011-1289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政办〔2023〕11号
公文种类: 成政办 效力状态: 有效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现代治理能力和水平,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冀政办字〔2022〕11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邯政办字〔2022〕6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防范化解农村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农村地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加快补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短板,着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协同共治、齐抓共管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有效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

       1.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各乡镇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开展乡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加大农村道路危桥、安全设施、标志标线等基础设施治理改造力度,以村道为重点按照轻重缓急制定分步治理规划,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村道以及急转弯陡坡、临水等重点路段优先实施。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力争将2021年底前建成通车的农村县乡道路、通村道路纳入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规划。对新建、改建、扩建农村道路,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四同时”制度。乡镇政府要组织排查“马路市场”“占道摆摊”等影响交通出行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治。

       2.提升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精细化水平。要借鉴城市交通管理理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作。结合农村道路交通实际,加快风险较高路段的隐患治理,深化农村地区“千灯万带”示范工程。针对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的险要路段、平交道口分别实施“三必上”(路侧险要路段完善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五必上”(平交路口完善警告标志、交通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信号灯)安全改造,认真梳理辖区内近三年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临水等路侧险要路段及混合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的平交路口,确保2023年底前完成提升改造。加强农村支路、进出村口的警示和降速措施设置,有条件的地方在路口实施“坡改平”改造。要健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有关标准,及早发现、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县气象局要负责恶劣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和信息发布,组织开展交通气象灾害评估,建立完善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气象保障联动机制。

       3.科学规范“两站两员”上岗勤务。乡镇政府要制定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管理员、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员“两站两员”劝导勤务制度,认真落实重要节假日、早晚出行高峰、学生上下学、赶集庙会、红白喜事、民俗活动、重大安保以及恶劣天气时段必须上岗开展交通安全劝导的“八必上”原则,结合辖区交通出行实际,合理制定勤务计划和上岗时间安排,保证每月开展劝导不少于15天,每天不少于6个小时。

       4.推动警力部署适时向农村地区转移。县公安局、市交巡警支队成安县大队要根据城区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适当将勤务和警力向农村地区转移,扩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覆盖面。要积极落实乡镇派出所参与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推动建立“一村一辅警”参与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充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业力量。

       (二)持续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控

        1.强化农村地区突出违法整治。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农村地区严重违法行为执法管控。对于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中型以上客车以及面包车、6座以上“黑客车”“黑校车”等重点车辆,通行客运班线和校车的临水道路、通行大型车辆的农村马路市场等重点路段,以及客车非法营运、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载客等重点违法行为,要全面摸排底数,加强联勤联动,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坚持分级分类精准治理,对重大风险隐患依法进行整改。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高安全头盔、安全带的佩戴率和使用率。

       2.强化重点车辆综合治理。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交换等工作机制,加强安全技术不达标重点车辆的专项治理。县农业农村局要突出强化农机安全,推进实施拖拉机“亮尾工程”,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假牌、套牌、非法上路行驶等行为,发现非法销售的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要深入推进“十四五”平安农机创建,夯实农机安全基础。

       3.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交巡警支队成安县大队等单位要建立同出、同救的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机制,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协同作战,高效运转。交巡警支队成安县大队负责设置警械区域、疏导交通,组织抢救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勘查、现场调查、收集证据。县卫健局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对受伤人员及时救治或转运到定点医院。对现场死亡人员处置:现场死亡1至2人的,由医生现场出具死亡证明后交由交巡警支队成安县大队进行处置;现场死亡3人及以上的,按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县消防救援机构发挥应急救援人员和装备优势,负责及时解救车内被困人员,消除现场车辆或物品爆炸、着火等危险。

       4.突出地域特点强化重点路段交通管控。交巡警支队成安大队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我县平原地区道路状况,优化勤务部署,加强道路管控。特别是对我县农产品产销集散地及周边道路,要一点一策、一路一策加强巡逻管控,切实做好“压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工作。

       (三)因地制宜确保农村客运安全与发展

       1.统筹发展农村客运服务体系。县交通运输局要构建供需匹配、组织灵活、模式多样的农村客运供给体系,最大程度满足农村群众群体性、潮汐性出行要求。加大农村地区校车服务供给。县教育体育局要加强农村学校布局、管理方式以及在校学生规模、放假开学和日常出行需求等基础信息摸排,通过因地制宜发展专用校车、定制公交等方式,切实满足农村地区学生上下学、寄宿制学校集中返家返校等用车需求。

       2.强化农村客运班线风险防范。要健全完善农村客运班线的审核制度,对新开通农村客运线路,加强通行条件审核。对已开通的农村客运线路,要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对安全风险较大的线路,明确安全限制性要求。要将道路运输企业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和交通安全隐患情况纳入企业信用管理。

       (四)深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科技信息化应用

        1.推进农村道路视频监控建设。要加大农村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施投入力度,以事故多发路段、平交路口、交通安全劝导站等部位为重点,设置视频监控和违法取证设备,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地区延伸覆盖。在重点路段、路口、村口等点位,安装自动识别抓拍交通违法行为设备。在村庄进出口、支路与主路交叉口等重点路段,开展视频巡查,远程纠违提示,通行机动车的交叉路口全部安装视频监控。

       2.推进农村道路科技信息化建设应用。县交通运输局、交巡警支队成安县大队要强化科技装备和信息技术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应用,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判、风险评估、流量监测、违法查缉、事故预防等工作提供有力的科技信息支撑。加强和规范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督促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等通过手机APP开展工作,实现动态实时采集。在农村道路事故多发点段,安装LED显示屏、“大喇叭”等设备,远程推送宣传提示、警示标语,自动语音播报。

       (五)加大事故调查评估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1.严格开展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调查评估。交巡警支队成安县大队要依法依规开展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全面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深入倒查各环节暴露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不足,督促有关单位加强隐患整改、堵塞管理漏洞。推动落实县乡两级挂牌督办,进一步强化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推动乡镇政府、部门和单位吸取事故教训,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2.深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巡警支队成安县大队要会同宣传部门持续深化“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讲“百千万”活动(进百城、进千镇、进万村),在国省道示范路沿线重点村庄建设“交通安全文明村”,推动交通安全宣传内容纳入文明村镇测评体系,着力培育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充分利用农村宣传阵地设施,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结合,紧盯春秋农忙、传统节假日和返乡返城高峰期等重点时段,强化警示教育。加强对农村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电动车、拖拉机驾驶人和农村留守老人、在校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农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政府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邯郸市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市政府令第183号),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切实落实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负主责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县、乡、村三级农村道路“路长制”的实施,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平安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设立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及其交通安全工作站,配备2名以上交通安全员,负责协调推动和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实行乡镇干部包村、包路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推动农村道路“路长”、交通安全员、交通安全劝导员、农机管理员、保险协保员和营销员、网格长等力量融合发展,实现职能扩充、一人多岗、一人多能。村委会负责设立交通安全劝导站,选聘交通安全劝导员,确保劝导站常态化运转。

       (三)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保障的原则,对“两站两员”日常运行经费保障给予支持。不断深化“警保合作”,建立完善经费保障和监督考核等制度。鼓励保险公司加强“警保合作”劝导站建设。推动建立“政府+保险+社会”多方主体共同投入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政府部门协同监管责任。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切实履行本行业领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部门间精准协同监管。

相关链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