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行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8.20 索引号: 00062100-X-0204-2011-1027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政办〔2020〕19号
公文种类: 成政办 效力状态: 有效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成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行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工业区管委会:

为规范成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运行维护,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切实改善全县农村生态环境,我县制定了《成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行机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8

 

成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行机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管控工作,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切实改善全县农村生态环境,特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行机制。

 

第二章  目标要求

第二条  确保所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含污水处理系统、终端处理系统)正常运转,出水水质达到设计标准或《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一级A

 

第三章  部门职责

第三条  建立农村污水处理统一管理制度。各乡镇政府为落实主体,村级组织为管理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以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四位一体”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管护体系。

第四条  以乡镇为单位建立乡镇农村污水管控领导小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村村支部书记、村长为成员。各村确定一名村两委班子成员任污水管控监督员,具体协调该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维管理工作,负责巡查村内日常生活污水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村“两委”汇报,村级班子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乡镇农村污水管控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各村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研究一次工作,结合本乡镇实际,研究总结污水管控的新经验、新措施,不断改进管控机制,对于重大问题协同有关部门或聘请专家协助解决。

第五条  县农业农村局将临河傍湖村庄水环境纳入“河湖长制”管理,禁止农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湖渠;确需排入的需经处理达标后按程序办理入河排污口等相关手续。

第六条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运行费用,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与维护。

第七条  成立成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导小组,由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县爱卫办、县财政局、县污水处理厂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和考核,并对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情况进行随机抽检。

 

第四章  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内容

第八条  检查。成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导小组确保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包括污水管网是否畅通、检查井是否存水、污水处理终端是否需要清掏、化粪池等末端治理设施)进行全方位检查,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九条  维护。主要包括以下维护内容:

(一)城镇(或园区)管网的维护。入城镇(或园区)管网的村庄监督员要每周对污水收集管网及各类检查井、清扫井等相关构筑物进行全面的巡视检查,定期对格栅、各类户外检查井淤积物进行全面的清理;对管网中出现的漏、坏、堵、溢、露等异常现象,尽快处理和修复;检查提升泵、风机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按照设备使用说明进行日常维护;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进行维护或更换。同时做好各项记录,健全工作台账。对出现的较严重的影响排水系统正常运行的问题,应及时向村“两委”报告,尽快修复。

(二)污水处理厂(站)的维护。县政府指定部门(或委托第三方)负责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站)的运行维护,各乡镇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主体;各村污水管控监督员要每周对终端进出水水质、水量进行观察记录,经常检查各类井盖的完整性、安全性;每半个月对格栅进行清渣、对集水井进行清淤;在安全保障前提下,定期对厌氧池进行一次人工清渣,并对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检查回流泵、提升泵、潜水泵、风机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按照设备使用说明进行日常维护;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电力电缆运行情况,保障运行安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进行维护或更换。同时做好各项记录,健全工作台账。

(三)其他治理模式维护。各村庄每周对污水收集管网及各类检查井等相关构筑物、化粪池等末端治理设施进行全面的巡视检查,每月对检查井清掏一次。每半年对化粪池等末端治理设施清淤一次,每年对沉淀池清淤一次,以防止泥沙淤积造成无法正常处理污水。对化粪池、沉淀池等末端治理设施进行清理作业时,要先打开入人孔通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入,防止发生窒息或中毒事故。

(四)管控模式的维护。一是建立健全污水管控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各类管控模式的正常运行。发现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对乱排乱流污水的行为进行思想教育,管控处置。二是制定村规民约,明确生活污水管控要求。制作宣传手册、图板,内容包括污水管控的意义、监督管理员职责、管控模式示意图等,重点村增设墙体漫画。达到“四个一”,即每村建立一套管理制度、一支监督管理队伍、一块宣传图板、一村一档。三是各乡镇督促村庄定期清理边沟内淤泥、垃圾、杂物等。四是爱卫办结合乡镇督促村庄做好改厕后厕具后期维护工作,定期开展检修维护。五是爱卫办等部门结合乡镇对村庄产生的厕污进行有效收集,实现粪污的无害化处理,建立“乡镇管理+粪污抽取站”运行机制。

 

第五章  上报

第十条  日常检查过程中,污水管控监督员遇到下列问题要及时上报村:管网工程流水不顺畅、渗漏、堵塞、管网裸露、破损;污水检查井井盖破损;污水处理终端进、出水异常的;定期上报运行维护报表(包括处理水量、耗电量、巡查记录、设备完好率、设备养护记录等)。

第十一条  及时报告重大故障、严重问题(如污水收集管网严重漏损需采取工程措施修复,终端出水水质、水量出现异常,设施设备严重故障需大、中修等)。

第十二条  因自然、人为因素可能影响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急需业主单位协调解决的事项。

 

第六章  工作基本制度

第十三条  基本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各村庄要将污水治理设施分布图上墙明示。

(二)建立井号档案,保证填写各检查井清掏情况记录。

(三)县政府指定部门(或委托第三方)要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对一体化污水处理终端出水水质进行检测。

 

第七章  运维管理记录制度

第十四条  运维管理记录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日常运行维护管理记录(包括巡查时间、范围、点位、设施运行及处理情况)。

(二)重大故障、严重问题报告及处理结果记录。

(三)水质、水量观察记录。

(四)年度检修测试记录。

 

第八章  维护管理考核

第十五条  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对乡镇、村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通报存在的问题,并将检查情况计入乡镇、村庄年度考核结果。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情况:污水收集管网、检查井、污水处理终端的日常维护情况。

相关链接:关于《成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行机制》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