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局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意见落实整改方案

发布日期: 2018.10.25 索 引 号 : 00062118-1-1404-2011-1009
发布机构: 教 体 局 文      号:
主 题  词: 政务信息 主题分类: 政务信息

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意见落实整改方案

 

为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一)强化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全县教育系统迅速开展一次中心组专题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工作重要指示及中央、省、市扫黑除恶工作部署;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开展专题调研,各行业开展专题调研,重点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落实重大涉黑涉恶案件领导包案制度,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明确责任主体,纳入年度考核。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履职尽责项目清单,作为综治、法治、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及时通报推进工作情况,推广典型、鞭策后进。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各学校要通过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悬挂横幅标语、主题班会、家校互连等方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公开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举报电话、信箱。发动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积极举报教育系统领域涉黑涉恶线索。

(四)突出重点行业,加大摸排力度。加大教育系统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力度,及时向县扫黑办移交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各学校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及时将线索上报教体局扫黑办。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一)加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设。成立由县教体局局长为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学校和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安全科。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办公室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研究相关问题,布置扫黑除恶工作任务。

(二)建立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学校要成立领导小组和扫黑办,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好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任务。

(三)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情报信息收集,及时主动向本级扫黑办提供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推进源头治理、疏堵结合,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严格按规范收集整理工作资料,建立台账。

三、强化组织建设,深挖彻查“保护伞”

(一)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大力实施党支部建设整体提升工程,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开展以“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为主题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

(二)开展党员干部涉黑涉恶“保护伞”排查。各学校党组织开展本单位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及参与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的自查,发现线索及时上报。组织党员干部作出不参与黑恶势力、不充当“保护伞”的承诺。依法查处权限范围内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及参与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有关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

(三)坚决克服形式主义。转变工作作风,做到工作务实、措施扎实、任务落实、数据真实。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担当、不作为,工作进展缓慢、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