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发布日期: 2016.12.28 索 引 号 : 00062124-5-0302-2011-1000
发布机构: 司 法 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公安、安全、司法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中共成安县委
成安县人民政府
转发《成安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工业区,县直各单位:
现将《成安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七五”普法规划)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法治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施我县“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成安的重要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党委和政府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确保“七五”普法规范落到实处。全县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总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树立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全面加强农民法治宣传教育,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精准扶贫,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农村公共服务内容,教育引导农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矛盾靠法、要创新理念、创新方法、创新载体,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各级各部门各行业都要按照成安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谁执法谁普法及以案释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成法宣办【2016】14号)的要求,大力开展既丰富多彩又针对性强,既形式多样又扎扎实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学用结合,普法并举,全面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推进法治成安建设、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中共成安县委
                                成安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7
 
 
 
 
成安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
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年)顺利实施完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深入宣传,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深化,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法治成安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法治成安、美丽成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省委、省政府转发的《河北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冀发【2016】27号)和《河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邯郸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邯发【2016】4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成安新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工作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成安建设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建设经济强县、富强美丽成安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全民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规意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三)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维护宪法尊严。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法律法规,提高人民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意识和水平。大力宣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各级行政机关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宣传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保护产权、平等交换、公平竞争等意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经济在新常态下平稳运行。大力宣传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促进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大力宣传国防、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防灾救灾、消防、交通、禁(戒)毒、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预防能力。大力宣传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维护网络空间良好秩序。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使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把法治文化产品纳入各级文化作品评奖内容,纳入艺术、出版扶持和奖励基金内容,培育法治文化精品。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
(六)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化法治县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大力推广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教育引导基层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七)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全民思想道德水平,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三、重点对象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和社区居民,各级各部门、各行业要从实际出发,从不同群体的特点出发,因地制宜开展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抓好重点对象带动全民普法深入开展。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统领作用,进一步完善各级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加强普法办事机构建设,发挥各级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督导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办事机构工作职责,明确推进机制、督导检查、定期调度等制度措施。
——加强工作考核评估,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各级要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建设,选聘优秀法律和党内法规人才充实普法讲师团队伍,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鼓励引导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大专院校法律专业师生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畅通志愿者服务渠道,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培育一批普法志愿者优秀团队和品牌活动,提高志愿者法治宣传水平。
——健全激励机制,认真培树遴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各类先进典型,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工作。
(二)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重中之重。
——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司发【2016】4号)和《邯郸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邯法宣办【2013】10号),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重大决策前先行学法、年度法治报告会、年度法治讲座等学法制度,实现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经常化、规范化。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提高法治教育在入职、晋职和业务培训中所占比重,各级领导干部要定期参加专题法治培训。
——党校、干部学院要把宪法法律列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安排法治课程不少于30%。
——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到2020年,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都要聘请法律顾问。
——在全县继续实行年度法律考试和学法用法合格证制度,对拟提拔任用的各级干部要把年度考试和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考试制度,规范完善考试内容和方式,注重考试结果的运用,人大任命干部和非人大任命干部任职都应参加法律考试。
——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测评指标体系,将测评结果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各级要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成安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纳入本级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中,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查。
——普法主管部门要建立各类国家机关的普法任务清单制度、定期工作报告制度和年度工作考评制度,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立法、执法、司法等法治活动的全过程。
——落实各级各部门行业的属地管理和属人管理责任,强化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指导。由组织、人事、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牵头负责落实干部学法用法、新闻媒体普法、青少年法治教育、法治文化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普法工作。国家机关、部门行业承担主管领域的社会群体普法工作职责,努力形成分级负责、协作配合、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四)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
——全县各部门要根据《邯郸市以案释法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活动内容,强化主体责任。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要围绕办理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注重结合具有广泛社会影响、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开展释法说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
——加强执法司法案例的编辑整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发行,努力增强普法效果。充分利用听证会、通报会、新闻发布会、开放日、审判白皮书以及媒体庭审直播、庭审旁听、案件宣讲等形式,让群众受到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广“用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工作经验,推动以案释法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
(五)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中小学普遍开设专门法治课程,在中考、会考中增加法治知识测试内容。完善法治课教材体系,编写青少年法治教育课本,并纳入免费教科书范围。
——教育主管部门要制定中小学法治课师资培养计划,有针对性地开设专门的法治课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师资培训班,制定法治教育专业师资的培养培训标准,把法学基本理论列入师范院校学生必修课,加强对法治副校长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组织优秀法治课件评比活动。
——教育主管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组织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教育活动,在青少年入学、成人仪式以及入队、入团仪式中融入法治元素。
——全面推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到2020年之前县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探索建立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考核评价体系,教育主管部门要将学生法治教育作为对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学校法治教育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的联动作用,进一步优化“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格局。
(六)加强农民法治宣传教育。
——在全县继续推行《单元式普法,组团式服务,全面推进依法治县》主题活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精准扶贫,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农村公共服务内容,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其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
——加强农村“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
——加大农村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投入力度,在全县农村要普遍建立法治宣传一条街、普法诗歌一条街、普法漫画一条街、普法游园、普法长廊等阵地,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积极开展“送法下乡”等活动,充分利用和发挥普法夜校、法治大讲堂、大学生村官、十户普法宣传员、村(居)法律顾问在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
——加强农民工和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教育,突出遵纪守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内容的宣传,在农民工和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提高其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
(七)加强社区居民法治宣传教育。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势在必行,依法加强社区建设,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使社会法治水平达到新的高度是“七五”普法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加快城市建设的关键。
——建立健全社区居委会普法教育工作机构,在社区居委会选配2—3名熟悉法律、且具有一定宣讲能力的普法宣传员。
——在每个社区建立一个固定法制宣传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利用坐落在本辖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固定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刊发或播放法律知识,营造法治氛围;在社区图书室设法律图书角,添置一些与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读本,方便群众学法。
——充分利用居民学校,定期组织执法、司法、律师等法律工作者给社区居民讲授法制课。
——发挥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办理案件直接面对群众,开展以案释法,明法晰理,进而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利用社区艺术团(队)编排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节目,传播法治文化,使广大社区居民在潜移默化中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自觉养成依法维权,依法处理现实生活中的各种矛盾问题。
——积极组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利用节假日组织法律工作人员在居民小区设立法律服务站(点),散发法律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
(八)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
——新闻媒体要切实承担开展法治宣传的社会责任,要把法治宣传列入媒体日常宣传重要内容,开设专栏专题,开展大规模、高密度的法治宣传。
——加大媒体公益法治宣传力度,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媒体等各类广告发布媒介要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每家媒体每年法治公益宣传不得少于全部公益广告时间(版面)的20%。
——实施“法治宣传全屏工程”,公共管理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楼宇电视、移动终端、宣传栏等设施开展法治宣传,在车站、公共交通、繁华街道和中心广场设置固定法治宣传内容不得少于30%,电子显示内容每月不得少于20次。宣传、交通、广电、工商行政管理及城市管理部门应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建立完善普法公益广告刊播、检查制度。
(九)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普法。整合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实现普法主体多元化、运作社会化。
——人民团体、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要结合自身职能,开展经常性、特色化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把法律素质列入职业准入的基本条件。
——探索设立法治宣传教育公益基金,建立普法社会化运作平台,推动普法项目化管理。强化引导各类社会组织、社会力量以资金、技术、智力成果、媒介资源等方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
(十)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把法治文化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定出台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鼓励推广政策,构建法治文化服务系统,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
——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城乡规划部门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依托公园、广场、图书馆等公共活动中心和文化活动场所,逐步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到2020年前设立法治文化活动中心。
——文化、出版等部门把法治文化产品纳入各级文化作品评奖内容,纳入艺术、出版扶持和奖励基金内容,激发法治文化创作活力,丰富法治文化作品形式,提升法治文化作品质量,创作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致的法治文化精品。
——宣传文化等部门要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组织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
(十一)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树立“互联网+”思维,加强互联网在普法工作中的广泛运用,推进互联网与普法的深度融合。
——加快对传统普法形式的互联网改造,在需求研判、活动推广、成效评估等环节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力度,提升线下普法活动的服务性、便捷性和互动性。
——加大以微博、微信、客户端等为代表的新媒体法治宣传力度,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网络普法自媒体,建立权威的自媒体普法监测、评估、推广平台。
——建设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到2020年实现法治宣传图书、课件、音像、视频、新媒体普法作品等法治宣传资源共建共享。
——推动“智慧法宣”建设,把法治宣传与“宽带中国”“智慧城市”等国家和市重大信息工程建设结合,推动法治宣传进村入户。提高互联网法治宣传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向社会推出一批优秀的网络普法产品和服务。
(十二)积极开展主题活动。结合重大任务、重要节点、重要事件,围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
——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等重大部署,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
——结合法律颁布日、实施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每年至少组织2次大规模、有影响的集中宣传活动。
——全县政法部门和行政执法单位要充分利用市政法委主办的《法治路上》栏目,以身边人说身边事宣传先进典型和以案释法,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知法、守法、懂法、尊法。
(十三)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邯发【2015】4号),根据不同类型社会主体的性质、功能和特点,制定符合实际、特色鲜明的法治创建目标和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市场、进景区活动(“法律九进”),广泛开展“法治九建”活动。到2018年创建开展面要达到:依法行政示范机关100%、依法管理示范单位100%、民主法治示范村85%、民主法治示范社区90%、依法治校示范学校95%、学法守法示范家庭85%、依法经营示范企业100%、公平守信示范市场100%、诚信文明示范景区100%。各级要把法治创建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管理,探索建立法治创建指标体系和法治创建效果评估体系,指导和推动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发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带动作用,加强法治创建活动的指导和宣传,激发群众创建热情,推动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参与法治创建活动的良好工作局面。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为以下3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11月底前。各部门根据本规划制定本部门本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各部门制定的“七五”普法规划,报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2月至2020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部门和行业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对年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总结,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开展中期督导检查和表扬。
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并进行表彰。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委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县乡人大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机构建设,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考核评估。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任务,认真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政绩效考核体系。党委宣传部门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加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在文明创建活动测评体系中的权重。建立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评估机制,优化形式,完善办法,突出对法治宣传教育实效的考查,加强评估结果的分析运用。探索开展社会第三方评估,建立评估结果社会发布机制。各级、各部门、各行业要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考评指标体系,并报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部门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县直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承担的普法工作任务,统筹安排普法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各级人大应发挥监督作用,定期对各级普法经费落实、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加强队伍建设。整合社会各类人力资源,加强专职兼职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加强对专职法治宣传教育者培训教育,提高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讲师团队伍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
(五)加强基础建设。加强工作制度建设,围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媒体公益普法等重要任务,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普法平台建设,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信息化建设进程,建设法治宣传教育信息资源库、产品资料库和专家人才库。加强传媒阵地建设,各类媒体要承担开展公益法制宣传的社会责任;加强法制宣传园地建设,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设施;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利用便民服务场所、服务热线等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加强法制文艺团队建设,发挥法制文艺的教育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