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吕梅华督导河渠治理工作

发布日期: 2018.06.10 索 引 号 : 00062100-X-0402-2011-1038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主 题  词: 政务信息 主题分类: 政务信息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吕梅华督导河渠治理工作
 
 
 

 

 
 细雨蒙蒙,道路泥泞。9日上午,县委常委、副县长吕梅华冒雨带领水利局、环保局、大气办、环洁公司、商城镇、商城工业区、长巷乡相关负责人现场逐段查看团结西干渠水质情况及环境卫生。
  吕县长一行先后徒步沿着团结西干渠成邯交界处下游至上游成临交界处认真仔细查看渠道沿途水质情况及环境卫生,并对相关单位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工业区,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水利局、环保局、环洁公司要与各流域乡镇加强沟通协调,指导各地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二要加强督导检查。各乡镇工业区、水利局、环保局要加强对我县各流域河流水质情况和环境卫生督导检查。确保沿途垃圾等清理到位,确保前期渠道清理成果巩固提升,确保清理成果扎实长效,盯紧盯死各辖区内渠道,重实效、出真招,以河渠整治为切入点,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多渠道、多措施开展工作,全力推动河渠治理工作持久化、常态化。
  三要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工业区,相关单位要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根据工作节点要求,精心策划组织,充分利用明白纸、电视、网络、微信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注重运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深入释疑解惑,广泛宣传引导,不断增强公众对河渠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河渠、保护河渠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