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 | 2026.09.16 | 索 引 号 : | 40304128-8-1703-2022-1075 |
| 发布机构: | 交通局 | 文 号: | |
| 主 题 词: | 其他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 处罚结果 | 决定(通知)日期 | 事项类型 | 实施机关 |
| 冀0424交罚罚决字(2026)000012号 | 成安县xx运输有限公司 | 违反了_《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第三条_的规定 | 依据《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二项规定,“车货总质量超过最高限值百分之二十未超过百分之五十的部分,处每吨三百元罚款”,《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项规定,“车货总质量超过最高限值百分之五十的,对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部分,处每吨三百元罚款;对超过百分之五十的部分,处每吨五百元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_的规定,决定给予_处罚款叁佰元整_的行政处罚。 | 2026年9月16日 | 行政处罚 | 成安县交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