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5.07.01 | 索 引 号 : | 00062116-5-0404-2011-1364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 号: | |
主 题 词: | 其他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邯郸市康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阳光嘉苑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的公示
邯郸市康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阳光嘉苑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已通过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论证审查。按照《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转发<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将复垦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邯郸市康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阳光嘉苑项目位于成安县安康街路东,本项目临时用地面积1.5076公顷,复垦责任范围1.5076公顷,复垦率100%。
二、复垦投资估算
项目静态总投资8.7789万元,静态亩均投资0.3882万元,动态总投资9.4669万元,动态亩均投资0.4186万元。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充分,保障措施得当。
三、土地复垦工作计划
邯郸市康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土地复垦义务人,按照复垦工程内容及工程量,承诺在临时用地使用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即邯郸市康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阳光嘉苑项目临时用地复垦服务年限为6年。第一阶段为临时用地建设使用期,时间为2024年5月至 2026年4月,历时2年;第二阶段为复垦期,时间为2026年5月至 2027年4月,历时1年;第三阶段为监测管护期,时间为 2027年5月至2030年4月,历时3年。 复垦方案服务年限为6年,自2024年5月到2030年4月。
第一阶段(2024年5月至2026年4月):临时用地使用期,历时24个月,对临时用地进行表土剥离及堆放、土地损毁监测。
第二阶段(2026年5月至2027年4月):临时用地复垦期,历时12个月,对临时用地进行渣土处置、翻耕松土、表土回覆、土地平整、增施有机肥、土地翻耕、植被恢复。
第三阶段(2027年5月至2030年4月):临时用地监测管护期,进行为期3年植被恢复监测、土壤质量监测,对临时用地进行管护。
四、任务目标
邯郸市康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阳光嘉苑项目复垦责任范围为1.5076公顷,其中乔木林地0.0002公顷,其他林地1.3107公顷,其他草地0.0450公顷,公路用地0.0764公顷,农村道路0.0753公顷,按原地类进行复垦,复垦率为100%。
五、预期效益
1、社会效益
土地复垦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大事,对房地产建设有重要意义,而且可以保证项目区域可持续发展。复垦后的土地调整了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利用了土地、提高了环境质量、促进了生态良性循环、维持了生态平衡。符合国家关于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政策,社会效益显著,房地产建设改善了项目区居住环境,同时为当地的就业提供了机会,对全社会的安定团结和稳定发展起着一定作用。
2、生态效益
本项目土地复垦工程的实施,改良了土壤理化性状,恢复了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和稳定性,水土也得到保持,项目区生态环境得以恢复。
3、经济效益
土地复垦后林地、草地的生产量可带来经济效益。
六、保障措施
1、组织管理保障:项目单位与成安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立共管账户,自觉接受其监督管理,对监督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以便复垦工程顺利实施。
2、资金保障:土地复垦资金实行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由项目单位与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建立该项目土地复垦专用资金账户,由项目单位与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管理。
3、技术保障:项目单位应保证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设计进行各项措施的具体施工。
4、土地复垦监测保障:项目质量管理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规程执行,施工所需材料须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报请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验收,且要在土地复垦竣工验收时提交监测专项报告。
联系人:牛亚芳
电 话:0310-5238366
2025 年 7月1日
邯郸市康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阳光嘉苑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已通过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论证审查。按照《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转发<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将复垦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邯郸市康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阳光嘉苑项目位于成安县安康街路东,本项目临时用地面积1.5076公顷,复垦责任范围1.5076公顷,复垦率100%。
二、复垦投资估算
项目静态总投资8.7789万元,静态亩均投资0.3882万元,动态总投资9.4669万元,动态亩均投资0.4186万元。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充分,保障措施得当。
三、土地复垦工作计划
邯郸市康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土地复垦义务人,按照复垦工程内容及工程量,承诺在临时用地使用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即邯郸市康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阳光嘉苑项目临时用地复垦服务年限为6年。第一阶段为临时用地建设使用期,时间为2024年5月至 2026年4月,历时2年;第二阶段为复垦期,时间为2026年5月至 2027年4月,历时1年;第三阶段为监测管护期,时间为 2027年5月至2030年4月,历时3年。 复垦方案服务年限为6年,自2024年5月到2030年4月。
第一阶段(2024年5月至2026年4月):临时用地使用期,历时24个月,对临时用地进行表土剥离及堆放、土地损毁监测。
第二阶段(2026年5月至2027年4月):临时用地复垦期,历时12个月,对临时用地进行渣土处置、翻耕松土、表土回覆、土地平整、增施有机肥、土地翻耕、植被恢复。
第三阶段(2027年5月至2030年4月):临时用地监测管护期,进行为期3年植被恢复监测、土壤质量监测,对临时用地进行管护。
四、任务目标
邯郸市康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阳光嘉苑项目复垦责任范围为1.5076公顷,其中乔木林地0.0002公顷,其他林地1.3107公顷,其他草地0.0450公顷,公路用地0.0764公顷,农村道路0.0753公顷,按原地类进行复垦,复垦率为100%。
五、预期效益
1、社会效益
土地复垦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大事,对房地产建设有重要意义,而且可以保证项目区域可持续发展。复垦后的土地调整了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利用了土地、提高了环境质量、促进了生态良性循环、维持了生态平衡。符合国家关于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政策,社会效益显著,房地产建设改善了项目区居住环境,同时为当地的就业提供了机会,对全社会的安定团结和稳定发展起着一定作用。
2、生态效益
本项目土地复垦工程的实施,改良了土壤理化性状,恢复了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和稳定性,水土也得到保持,项目区生态环境得以恢复。
3、经济效益
土地复垦后林地、草地的生产量可带来经济效益。
六、保障措施
1、组织管理保障:项目单位与成安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立共管账户,自觉接受其监督管理,对监督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以便复垦工程顺利实施。
2、资金保障:土地复垦资金实行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由项目单位与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建立该项目土地复垦专用资金账户,由项目单位与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管理。
3、技术保障:项目单位应保证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设计进行各项措施的具体施工。
4、土地复垦监测保障:项目质量管理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规程执行,施工所需材料须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报请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验收,且要在土地复垦竣工验收时提交监测专项报告。
联系人:牛亚芳
电 话:0310-5238366
2025 年 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