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馨港花园小区业主预告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 2025.06.27 索 引 号 : 00062116-5-0404-2011-1358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其他 主题分类: 其他

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馨港花园小区业主预告登记证书

遗失声明

 

馨港花园小区业主杨同喜 3-4-302、张剑声2-2-602、米海涛2-2-602、张燕梅2-1-301、宋保平3-2-601、孙书云4-3-302、周云飞2-1-501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馨港花园小区预告登记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预告登记证书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