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 2025.12.08 索 引 号 : MB1743105K-7002-2021-1050
发布机构: 行政审批局 文      号:
主 题  词: 综合政务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成安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对象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1

机构信息

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
2.联系方式
3.办公地址
4.办公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

 

 

2

法定职责

依据“三定”规定确定的本部门法定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河北省实施<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
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
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保持长期公开
(相关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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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领导简历

1.姓名
2.职务
3.工作分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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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内设机构

1.机构名称
2.主要职责
3.联系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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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下属单位

1.机构名称
2.主要职责
3.联系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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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1.政策
2.信息公开指南
3.信息公开制度
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5.信息公开年报
6.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或途径)
7.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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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建议提案

建议提案办理

1.由本部门主办可公开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
2.本部门办理建议提案总体情况及重要工作进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河北省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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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政策文件

重大决策预公开

1.决策草案及说明
2.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或者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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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法律法规

履行本部门职能职责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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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行政规章

履行本部门职能职责涉及的主要行政规章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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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政策文件

本部门起草的以市委、市政府、本部门名义印发的应当公开的规范性文件或其他政策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委政府及部门文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工作的指导意见》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

 

 

12

政策解读

本单位起草的重大政策性文件的解读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

 

 

13

政民互动

咨询、投诉、举报、建议

1.投诉、举报电话
2.网民留言选登
3.回复选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

 

 

14

重点领域信息

权责清单

经相关部门核定的权力和责任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

 

 

15

规划计划

“放管服”改革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域规划计划类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

 

 

16

统计数据

全市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国有产权、土地/矿业权交易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17

财政资金

1.财政预决算报告
2.“三公”经费信息
3.政府采购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

 

 

18

重点工作、重大民生工程的推进完成情况

本单位涉及的重点工作、民生工程、民生实事、重大项目等推进落实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

 

 

19

责任事项

“放管服”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招投标协调指导、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政务数据管理、政务服务效能监督等事项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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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事项办理(行政许可)

(共162项)1.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2.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4.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5.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6.烟花爆竹经营许可;7.食品生产许可;8.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9.特种设备使用登记;10.计量标准器具核准;11.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12.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13.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14.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15.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16.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1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18.建筑工程施工许可;19.商品房预售许可;20.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2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2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23.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24.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25.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拆除、迁移批准26.在危及人防工程安全范围内埋设管道、修建地面工程审批及人防工程改造审批;27.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28.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29.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30.涉路施工许可;31.延期移交档案审批;32.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33.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34.排污许可;35.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36.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37.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38.建筑工程施工许可;39.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40.建设工程消防验收;41.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42.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43.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44.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许可45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46.粮食收购资格认定;47.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48.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注销许可;49.临时占用林地审批;50.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51.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52.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53.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54.取水许可;55.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56.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57.河道采砂许可;58.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59.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60.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6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62.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63.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64.洪水影响评价审批;65.畜禽(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66.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67.农药经营许可;70.蜂、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71.新选育或引进蚕品种中间试验同意;72.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73.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74.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申报;75.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76.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77.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78.收购珍贵树木种子和限制收购林木种子批准;79.草种经营许可证核发;80.外国人对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采集标本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审批;81.收购、出售、利用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82.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83.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84.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85.向国外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审批;86.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87.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审批;88.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采集、采伐批准;89.进入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审批;90.因科学研究需要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审批;91.采集或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林木天然种(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以外的)质资源审批;92.华侨回国定居审批;93.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94.律师执业、变更、注销许可;95.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登记;96.权限内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审批;97.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申请律师执业审核;98.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执业;99.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100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101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102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103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104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105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106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107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108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109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110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111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11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11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114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115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116餐厨废弃物处置、收集、运输从业许可117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118公路超限运输许可119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120涉路施工许可12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122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123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124经营性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外)125出租汽车经营许可126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127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128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129新增国内客船、危险品船运力审批130内河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131经营性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132占用国防交通控制范围土地审批133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134船员适任证书核发135.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136.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137.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138.教师资格认定;139.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140.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141.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14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143.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14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145.医师执业注册;146.外籍医师来华短期执业许可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执业许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执业许可;147.护士执业注册;148.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149.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150.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151.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152.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153.医疗机构执业登记;154.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155.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及验收审核;156.演出经纪机构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审批;157.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158.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159.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审批;160.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初审;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161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162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认定

事项的基本信息、受理条件、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常见问题、收费标准、办理材料目录、办理结果样本、法律援助、办理结果、评价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河北政务服务网
■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

 

 

(共3项)1.企业登记注册;2.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3.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

事项的基本信息、受理条件、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常见问题、收费标准、办理材料目录、办理结果样本、法律援助、办理结果、评价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河北政务服务网
■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

 

 

21

事项办理(行政确认)

(共1项)股权出质登记

事项的基本信息、受理条件、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常见问题、收费标准、办理材料目录、办理结果样本、法律援助、办理结果、评价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河北政务服务网
■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

 

 

(共13项)1.建设工程档案验收2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3.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4.招标文件备案;5.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备案;6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7建设工程档案验收8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9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10客运站站级核定11确认特定时段开行包车或者加班车资质12对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依法进行疏浚作业的公路桥梁安全确认13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

事项的基本信息、受理条件、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常见问题、收费标准、办理材料目录、办理结果样本、法律援助、办理结果、评价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河北政务服务网
■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

 

 

22

事项办理(行政裁决)

(共1项)对企业名称争议的裁决

事项的基本信息、受理条件、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常见问题、办理材料目录、办理结果样本、法律援助、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河北政务服务网
■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

 

 

23

事项办理(公共服务)

(共1项)企业名称自主查询

事项的基本信息、受理条件、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常见问题、办理材料目录、办理结果样本、法律援助、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

■河北政务服务网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
■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共1项)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

事项的基本信息、受理条件、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常见问题、办理材料目录、办理结果样本、法律援助、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等

■河北省企业档案“容e查”服务系统

 

 

(共3项)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查询2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查询3人民防空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查询

事项的基本信息、受理条件、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常见问题、收费标准、办理材料目录、办理结果样本、法律援助、办理结果、评价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河北政务服务网
■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

 

 

24

事项办理(其他行政权力)

(共54项)1.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2.洗染业经营者备案;3.零售商促销行为备案登记;4.大型救灾捐赠和募捐活动备案;5.公益性民间组织救灾捐赠款分配、使用方案的备案;6.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7.重大危险源备案;8.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评价报告及整改方案备案;9.地震应急预案备案;10.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11.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12.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13.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14.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15.施工图抗震设防要求审查;16.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认定;17.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认定18.测绘项目备案登记19.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20.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21.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可以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22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登记23.人民防空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联合验收、统一备案)24.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25.土地复垦验收确认;26.对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审查;27.对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的验收;28.收集档案范围细则和工作方案的审批;29.企业投资项目备案30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3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33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时制定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备案34土壤污染责任人对污染的建设用地修复方案及效果评估报告备案35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用地变化时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备案36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备案3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备案38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39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40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竣工验收备案41船舶营业运输证配发42航行通(警)告办理43道路客运、货运车辆营运证配发44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除渔船外)小型客船运输业务的备案4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异地经营三个月的备案46道路货运经营者设立分公司备案47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48班车客运经营者起讫地客运站点、途经路线的备案49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事项变更备案50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设立分公司备案定制客运备案51老旧运输船舶特别定期检验后继续经营水路运输备案52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登记53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可以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54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及其他地下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审查

事项的基本信息、受理条件、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常见问题、收费标准、办理材料目录、办理结果样本、法律援助、办理结果、评价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河北政务服务网
■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

 

 

25

事项办理(行政备案)

(共1项)经营主体备案

事项的基本信息、受理条件、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常见问题、办理材料目录、办理结果样本、法律援助、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河北政务服务网
■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

 

 

(共7项)1.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提交;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3.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备案(实施电子招投标的项目除外;4.招标文件备案(实施电子招投标的项目除外);5.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备案;6.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7.人民防空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联合验收、统一备案);

事项的基本信息、受理条件、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常见问题、办理材料目录、办理结果样本、法律援助、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河北政务服务网
■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

 

 

26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投标信息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计划公告、预公示信息

招标内容、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估算金额、招标事项审核或核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升招标投标活动质量的若干措施的通 知》(冀政办(2021)7号)

鼓励招标公告发布前不少于30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方式;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10号令)

及时公开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10号令)、《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2013年第20号令)

及时公开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中标候选 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10号令)、《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2013年第20号令)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 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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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信息公示

各评委(匿名并编号)计分情况、 投标人评标结果排名、被否决的投标人否决原因。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提升招标投标活动质量的若干措施 的> 通知》 ( 冀政办(2021)7号)

鼓励招标人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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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工期、项目负责人、中标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10号令)、《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2013年第20号令)

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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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信息

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双方名称、合同价 款、签约时间、合同期限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 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国办发〔2017〕97号)、《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国家发 展改革委等八部委2013年第20号 令)

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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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及变更信息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建设单位、承包 人、项目完成质量、期限、结算金额、 合同发生的变更、解除合同通知书、违 约行为的处理结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 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 展改革委等八部委2013年第20号令)

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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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澄清或修改事项;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2013年第20号令)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 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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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澄清、修改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澄清或修改事项;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10号令)

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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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终止招标

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本项目首次公告日期、招标暂停或终止原因、联系方式、其他事项。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10号令)

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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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市场主体信用信息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信用中国

 

 

28

政府采购信息

采购意向

采购意向按采购项目公开。除以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方式实施的小额 零星采购和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 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其中,采购需求概况应当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包括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贫困地 区农副产品等。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  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推 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共资源配置 信息公开  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  发<关于提升招标投标活动质 量的若干措施的>通  知》(冀 政办(2021)7号)

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 公开采购意
向。因预算单 位不可预见
的原因急需 开展的采购
项目,可不公 开采购意向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公告期 限;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河北政府采购网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公告期限;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及资格预审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河北政府采购网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和询价公告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河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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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以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中的政府采购预算为依据;对于部门预算批复前进行采购的项目,以预算“二上数”中的政府采购预算为依据。对于部门预算已列明具体采购项目的,按照部门预算中具体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公开;部门预算未列明采购项目的,应当根据工作实际对部门预算进行分解,按照分解后的具体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公开。对于部门预算分年度安排但不宜按年度拆分的采购项目,应当公开采购项目的采购年限、概算总金额和当年安排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随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开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河北政府采购网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和询价通知书。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前采购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河北政府采购网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购信息更正公告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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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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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预算金额;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公示的期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及时公开,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河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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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具体成交记录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的名称、成交金额以及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的具体成交记录,也应当予以公开。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7〕86号)

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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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评审专家名单。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还应当公告入围价格、价格调整规则和优惠条件。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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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合同编号;供应商名称;合同内容。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部分可以不公告,但其他内容应当公告。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合同金额等内容不得作为商业秘密。合同中涉及个人隐私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除征得权利人同意外,不得对外公告。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应当公告框架协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河北政府采购网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终止公告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采购方式;采购项目终止原因;公告期限;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及时公开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河北政府采购网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9

 

公共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采购对象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 项目需要的所有技术、服务、安全等要 求,采购对象的数量、交付或实施的时 间和地点,采购对象的验收标准等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 〕1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

及时公开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河北政府采购网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公共服务项目 验收结果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 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合同编 号;履约供应商名称;验收单位;验收 结果;验收人员。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 〕135号)

验收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河北政府采购网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投诉、监督检 查等处理决定 公告

相关当事人名称及地址、投诉涉及采购 项目名称及采购日期、投诉事项或监督 检查主要事项、处理依据、处理结果、 执法机关名称、公告日期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 135号)

完成并履行有关 报审程序后5个 工作日内

■河北政府采购网

 

 

集中采购机构 的考核结果公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考核内容、考核方 法、考核结果、存在问题、考核单位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国办发〔2017〕97号)、《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完成并履行有关 报审程序后5个 工作日内

■河北政府采购网

 

 

30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

土地出让计划

明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政策导向;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落实计划供应的宗地;实施计划的保障措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

每年3月31日前,公布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

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出让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使用年期、用途、规划指标要求;投标人、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以及申请取得投标、竞买资格的办法;索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招标拍卖挂牌时间、地点、投标挂牌期限、投标和竞价方式等;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投标、竞买保证金;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至少在投标、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20日。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日

■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中国土地市场网
■市级以上报纸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 

公告调整

公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项目概况、澄清或者修改事项、联系方式。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按原公告发布渠道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涉及土地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土地价格的重大变动,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距招拍挂活动开始时间少于20日的,招拍挂活动相应顺延

■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
■中国土地市场网
■市级以上报纸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成交公示)

土地位置、面积、用途、开发程度、土地级别、容积率、出让年限、供地方式、受让人、成交价格和成交时间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

■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
■中国土地市场网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供应结果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年度供应结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及时公开

■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

 

 

32

矿业权出 让信息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

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名称、场所;出让矿业权的简要情况,包括项目名称、矿种、地理位置、拐点范围坐标、面积、资源储量(勘查工作程度)、开采标高、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拟出让年限等,以及勘查投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等;投标人或竞买人的资质条件;出让方式及交易时间、地  点;获取招拍挂文件的途径和申请登记的起止时间及方式;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风险提示;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 (2017)7号)、《自然资源部关 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 》 (自然资发 (2018)175号)

在投标截止日、公开拍卖日或者挂牌 起始日20个工作日前发布。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自然资源部门网站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国土地市场网

 

 

招标拍卖挂牌 成交结果公示

中标人或者竞得人的名称、场所,成交时间、地点;中标或者竞得的勘查区块、面积、开采范围的简要情况:矿业权成交价格及缴纳时间、方式,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的时限;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应当公示的其他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 号 )

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  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  信息公示。公示期不少  于10个工作日

■自然资源部门网站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国土地市场网

 

 

审批结果信息

每个项目的审批结果信息(交易完成后由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审批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自然资源部门网站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国土地市场网

 

 

项目信息

公告有效期内矿业权基本信息包括 矿业权名称、许可证号、矿业权人 、矿种、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每年一季度集中公告

■自然资源部门网站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国土地市场网

 

 

33

国有产权交易信息

国有企业产权 转让信息预披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转让标的企业的股东结构;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中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转 让参股权的,披露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中的相应数据);受让方资格条件(适用于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 的情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 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 97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2016年第32号令)

及时公开,披露信息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信息披露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转让标的企业的股东结构;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中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转让参股权的,披露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中的相应数据);受让方资格条件(适用于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情形);交易条件、转让底价;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竞价方式,受让方选择的相关评判标准;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及时公开,正式披露信息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市级以上报纸

 

 

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成交公告

交易标的名称、转让标的评估结果、转让底价、交易价格。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及时公开,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国有企业资产转让信息披露

标的基本情况、交易条件、转让底价、竞价方式、受让方选择的相关评判标准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转让底价高于100万元、低于1000万元的资产转让项目,信息公告期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转让底价高于1000万元的资产转让项目,信息公告期应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市级以上报纸

 

 

国有企业资产转让成交公告

交易标的名称、评估价格、转让底价、交易价格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