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公安局涉企行政执法事项

发布日期: 2024.04.05 索 引 号 : 00062123-7-1702-2022-1034
发布机构: 公 安 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公安、安全、司法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成安县公安局涉企行政执法事项
执法主体 承办机构 执法事项名称 执法依据
成安县公安局 治安管理大队 是否如实记录其生产、储存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是否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否有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是否由专人负责管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是否安装监控和红外报警装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是否设置电子巡更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网安大队 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义务 《网络安全法》
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未建立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不履行国际联网备案职责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未依法审核网络发布信息内容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未履行承诺的信息网络安全责任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直接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未建立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巡查制度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上网服务经营单位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注册事项、终止经营手续、备案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网络运营者不按公安机关要求处置违法信息 《网络安全法》
网络运营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监督检查 《网络安全法》
网络运营者拒不向公安机关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网络安全法》
不制止、不举报上网消费者违法行为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未按规定保存上网消费者登记内容、记录备份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擅自修改、删除上网消费者登记内容、记录备份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环安大队 配合环保部门开展检查排查,对违规企业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打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食药大队 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是否有相关资质和证书。   《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条例》
食品药品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的质量安全标准。  《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条例》
食品药品原料入库是否有专人建立台账,入库原料是否标明时间、日期、产地和相关资质证明。 《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条例》
是否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条例》
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条例》
缉毒中队 易制毒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办理、持有相关许可证情况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易制毒相关规章制度是否健全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从业单位的易制毒出库、入库、使用、储存台账是否规范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是否严格落实流向登记、凭证登记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从业单位是否具有专用仓库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存放室防盗门窗是否严格遵守双人双锁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是否如实记录其生产、储存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是否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否有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是否由专人负责管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是否安装监控和红外报警装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是否设置电子巡更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消防安全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商城派出所 是否如实记录其生产、储存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是否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是否安装监控和红外报警装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是否设置电子巡更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消防安全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