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民政局2024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24.03.27 索 引 号 : 00062104-2-0405-2011-1005
发布机构: 民 政 局 文      号:
主 题  词: 民政、扶贫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

成安县民政局2024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及时有效地做好相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民政局业务科室及下属单位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加大安全知识宣传力度,细致排查各类突发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故的发生。

2.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突发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3.属地管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及“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快速反应。各局机关科室(局办公室统一制订)、机关外独立办公下属单位应相应建立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制定安全防范预案,在突发事故发生时,按照局党组统一领导,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安全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为有效组织领导和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县民政局立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李洁担任,局班子成员为副指挥长,各业务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

1.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民政系统参与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2)传达贯彻省、市、县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要求,与县有关部门共同研究信息发布的时间、方式等。

3)加强与市民政和县安委会、消委会的联系,及时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

4)研究解决突发事故中的重大问题。

2.相关、下属单位的职责:

1)养老服务股负责督促指导各类养老机构等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殡葬管理所负责督促指导公墓、骨灰堂等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火化场负责火化车间、吊唁厅、停尸间等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婚姻登记中心负责婚姻登记场所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5)局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指挥的信息沟通、组织协调工作及处理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负责局机关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职责:

指挥部下设联络协调组、现场处置组、后勤和善后工作组、事故调查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联络协调组由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班子成员担任组长,局办公室为成员,负责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接警报告,并在第一时间报告指挥部主要领导;负责按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做好各组的协调工作;负责建立和收集整理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资料档案。

2)抢险救援及现场处置组由发生突发事件相关单位的局对应业务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业务股室为成员,负责快速组织应急人员和有关抢险物资,指挥抢险人员紧急施救、控制险情,力争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3)后勤和善后工作组由负责办公室工作的班子成员担任组长,办公室、财务室为成员。负责救援物资和事故应急期间全体参加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办理事故有关善后处理工作。

4)事故调查组由负责纪检工作的班子成员担任组长,办公室、相关业务科室为成员,负责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整个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局机关科室、机关外独立办公下属单位应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安全生产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防,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尽可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预防预警行动

1.局机关科室(局办公室统一制订)、机关外独立办公下属单位应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所管辖民政服务机构加强事前的监督检查。

2.局机关科室(局办公室统一制订)、机关外独立办公下属单位须制定必要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安全责任制度,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能力。    

五、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突发事故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等工作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人员保障。各业务科室、下属单位应根据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在局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组织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宣传、培训保障。加强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普及工作,宣传突发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

 六、应急响应和处置

(一)应急预案启动

县民政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安全生产突发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启动应急预案。

(二)指挥和处置

1.应急指挥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情况,成立联络协调组、现场处置组、后勤和善后工作组、事故调查组等,指挥部办公室(局办公室)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县应急局和市民政局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和其他有关信息。

2.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以机关各股室、局属单位自身应急力量为主,其他相关单位及人员在接到事故信息和指挥命令后,要立即赶赴现场,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和处置规程,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3.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向县安委会、消委会申请支援,由县安委会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力量进行支援。

(三)信息报送

安全生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报送书面报告,必要时和有条件的可采用音像摄录的形式逐级报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由相关部门统一向社会客观、准确、全面、及时地发布信息。

七、后期处置

1、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理,协调处理好经济补偿,协调组织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的社会救助和相关重建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2、我局应及时配合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组织调查取证和保存证据有关工作。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如实提供履行法定职责和法定义务的原始资料和证据,不得编造、篡改、毁弃、变动与事故有关的原始资料和证据。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调查处理期间应当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调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者逃逸。

3、安全生产事故善后工作结束后,应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事故预防、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后报送至委、政府和级民政部门,并要求各民政服务机构对照执行。

                

 

 

                   

成安县民政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