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镇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的倡议书

发布日期: 2024.03.12 索 引 号 : 00062133-3-0404-2011-1037
发布机构: 成安镇 文      号:
主 题  词: 其他 主题分类: 其他

成安镇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的倡议书

 

全镇广大居民朋友们:

春季天干物燥,露天焚烧不仅会污染环境,危害群众健康,还易引发火灾,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持续巩固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众安全,现向广大居民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一、树立环保意识。充分认识露天焚烧的严重危害,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自觉做到不焚烧秸秆、杂草、垃圾、杂物等,及时清运易燃物,保证自家农田不着火、不冒烟,争当遵纪守法的先行者。

二、积极响应号召。自觉抵制、反对、劝阻露天焚烧杂草、垃圾等废弃物的违法行为,主动宣传劝导家人、邻居和亲戚朋友,做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营造人人宣传、共建共治的良好氛围。

三、共同参与监督。欢迎广大居民朋友们共同参与禁烧工作,对发现的露天焚烧违法行为向村委会或成安镇人民政府进行监督举报(0310-8633028),核实后,将对违法的集体或个人依法进行严格处罚。

朋友们,蓝天白云需要大家共同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坚决抵制露天焚烧行为,为建设美丽家园、维护良好生态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成安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