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4.03.11 | 索 引 号 : | 00062104-2-0103-2011-1036 |
发布机构: | 民 政 局 | 文 号: | |
主 题 词: | 民政、扶贫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 |
成安县民政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一)办公室:一、配合有关科室研究制定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民政局工作情况综合、工作报告、信息反馈工作;负责局办公室会议和文秘、文书、档案、信访、保卫、保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行政事务和党建工作。二、配备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干部统计、调配、任免、考核、奖惩、录用及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劳动工资和工人劳动管理工作;主管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评比表彰工作;负责局直属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考核管理工作。
(二)殡葬管理所:贯彻执行上级殡葬管理政策法规,掌握全县殡葬改革情况提出建议拟定殡葬改革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检查全县殡葬改革和殡葬法规执行情况提升火化率,对丧葬用品市场管理,殡葬改革宣传等工作。
(三)城乡低保中心:负责城乡低保政策的落实;按照办理程序审核确认城乡低保对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和低保证;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信息对接,实现城乡低保对象相关待遇的落实。
(四)婚姻登记中心:承担全县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办理结婚、离婚、补领手续等。
(五)殡仪馆:负责全县的火化和火化证办理及殡仪设施的管理及维护等相关工作。
(六)民政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全县集中特困供养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及照护管理工作
(七)区划地名研究中心:拟定全县行政区划调整方案,负责撤乡设镇审核报送工作负责县、乡镇区域界线勘定、管理和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地名规划,发布标准地名,组织和指导全县乡镇、街、路、巷、村等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门、楼牌号并组织实施。
(八)社会流浪人员救助站:负责县城区域内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求助人员及时提供救助及专业服务,向社会发布寻亲公告:对疑似走失、被遗弃或被拐卖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九)社会团体管理中心:负责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进行管理、执法监督和清理整顿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负责社会组织信息管理,指导、管理、监督无业务主管部门的全县社会组织和县民政局直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负责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 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负责定期分析评估本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 儿童保障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负责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的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供政策支持。负责指导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信息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和动态更新。负责协调开通未成年人保护专线,协调推进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技术指导、精神关怀等线上线下服务,针对重点个案组织开展部门会商和帮扶救助。负责组织或指导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负责支持引进和培育儿童类社会组织、招募志愿者或发动 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并为其开展工作提供便利负责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等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负责对流浪儿童、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未成年人依 法申请、获得法律援助提供支持。负责协助司法部门打击拐卖儿童、对儿童实施家暴以及胁迫、诱骗或利用儿童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
办公地址:成安县有所为路95号政府前楼1楼
办公电话:7289150
办公时间:1月1日至5月3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 13:30-17:30
6月1日至8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 14:30-17:30
负责人: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