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 杜绝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致广大群众的公开信

发布日期: 2023.12.01 索 引 号 : 00062130-9-0801-2020-1080
发布机构: 辛义乡 文      号:
主 题  词: 其他 主题分类: 其他

广大群众:

进入冬季以后,雾霾天气增多,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及硫化物等空气污染物,进一步加剧环境污染。为最大限度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在此,向广大群众提出如下建议:

一、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按照邯郸市政府规定,邯郸实施全年全域禁燃烟花爆竹,市域内所有销售、存储、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均属违法行为。对违反法律规定,非法制贩、存储、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严厉打击。为共同维护我们的生活家园,让我们的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市域更安全,要坚决执行全面禁燃禁放相关规定,不燃放烟花爆竹。严格遵守禁止非法生产、存储、经营、运输、寄递、携带烟花爆竹法律规定。

二、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禁放规定,抵制违法燃放行为,争做遵规守法好市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组织带动身边人员积极响应,共同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三、倡导环保方式庆祝。对于婚庆、开业、宴会等喜庆日子,倡导采用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庆祝,引领“厉行节约、告别陋习”新风尚,切莫因为心存侥幸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破坏喜庆气氛。

四、支持配合宣传整治。希望广大群众理解、配合、支持乡党委政府工作,认真学习、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辛义乡将持续组织开展全方位的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市民朋友如果发现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请直接拨打110举报。

广大群众,让我们心连心、手挽手,共同行动起来,用我们的实际行动让城市空气更加清新,让家园环境更加美丽。

 

                          辛义乡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