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费收费项目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3.01 索 引 号 : 00062162-4-0605-2019-1111
发布机构: 财 政 局 文      号:
主 题  词: 财政、金融、审计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污水处理费收费项目公示

一、收费项目:污水处理费

二、收费标准:居民用水0.8元/立方米,非居民1元/立方米。

三、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冀财税〔2016〕95号,冀价经费〔2015〕11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成政字(2020)27号

四、收费主体:成安县环洁公司

五、计费单位:元/立方米

六、收费范围:县城、建制镇、工业区规划区内使用自来水、自备水井的单位和个人。

七、收费对象:居民、非居民。

八、征收方式:凡使用自来水的单位和个人,其污水处理费由水厂在收取水费时一并代征,并在发票中单独列明污水处理费的缴款数额。凡使用自备水井的单位和个人,其污水处理费由环洁公司按水量直接征收。

九、减免规定:

十、监督举报电话:0310-7289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