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2.10 索 引 号 : 00062104-2-1702-2022-1005
发布机构: 民 政 局 文      号:
主 题  词: 民政、扶贫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

 

 

 

成民〔2023〕2号

 

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股)室、下属单位:

    现将《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随机抽查工作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成安县民政局

                              2023年2月10日

 

成安县民政局

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9】22号)、《2023年邯郸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邯双随机办【2023】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为依托,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率,规范县民政局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着力营造法治化、便利化和公平竞争的运营市场环境,促进全县社会组织和养老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二)总体要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县民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围绕“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原则全面推进工作,提高监管效能。

(三)工作目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全县社会组织和养老机构每年抽查次数不少于2次,总检查比例不低于监管对象名录库的5%,对被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监管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抽查常态化。逐步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重点的日常监管制度,构建形成较为科学、成熟的市场监管制度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行政监管执法事项、其他行政执法事项,分类建立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包括抽查主体、抽查依据、抽查内容、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抽查方式及要求等,并在本部门信息公开平台或县政府统一的信息平台上向社会公布。法律法规规章对检查比例和频次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没有规定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区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避免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存在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和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或风险较高的区域和行业,应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对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检查对象,或风险较低的区域和行业,可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     

(二)建立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监管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建立实时更新的名录库动态调整机制。检查对象名录库应涵盖全部被监管主体,列明其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类型、住所、成立日期、法定代表人、经营期限、经营范围、是否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等信息。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涵盖所有执法检查人员,列明其执法证号码、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执法种类、岗位职务等信息。根据社会组织主体设立、吊销、注销等情况,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

(三)注重实效,明确检查工作规范。对随机抽查事项逐项或统一制定检查表格,明确执法检查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处理意见等,实行一张表格管检查,提高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检查应依法进行,可采取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等方式,向当事人、知情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规范随机抽查行为。要按照确定检查事项、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发布检查公告、组织实施检查、公布检查结果的顺序依次实施。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开展检查时,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一律不得收取费用。明确抽查操作流程。根据实际情况,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逐步实现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之间的随机匹配。建立检查人员递补抽取机制,对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应依法回避或因客观原因无法参与检查的,按程序递补人员。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随机名单的抽取和检查过程,可邀请第三方进行现场监督,实现监管数据可保留,监管痕迹可查询。     

(四)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增强随机抽查工作实效,规范结果处理。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自觉性;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强化结果公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要依法合理调整公开方式和范围。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科室要周密部署,认真落实职责分工,采取有力举措,强化统筹安排,建立工作机制,加强跨部门协同配合,充实并合理调配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执法监管水平。     

(二)认真落实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各相关科室要明确责任主体,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积极探索创新,狠抓工作落实,按时完成各项年度量化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