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岗就业政策解析

发布日期: 2022.11.26 索 引 号 : 00062146-4-1414-2022-1002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其他 主题分类: 其他

稳岗就业政策解析

 

1、失业保险一次性稳岗返还:返还上年度失业保险缴费总额,大型企业50%,中小微企业90%

2、一次性留工补助返还:今年1月至出现中高风险地区当月月均参保人数,按每人500元标准发放。

3、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1.5%降低至1%(其中单位0.7%,个人0.3%)。

4、失业补助金: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费满一年每月705元,不满一年每月702元,发放期限6个月。

5、阶段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五个特困行业、17个扩围行业、生产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暂缴纳三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

6、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招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