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民政局 成安县财政局 关于调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1.10 索 引 号 : 00062104-2-1403-2011-1027
发布机构: 民 政 局 文      号:
主 题  词: 民政、扶贫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

成安县民政局  成安县财政局

关于调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

 

  

 

各乡(镇)、敬老院、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邯郸市民政局、邯郸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2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2022]44)文件要求,为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调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一)基本生活标准。按照文件要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202210出台了新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关于调整2022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2022]44文件。根据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特困人员6672元/人/年调整到7956元/人/年

(二)照料护理标准。按照要求全自理特困人员年照料护理标准确定为年最低工资标准的3%,半自理特困人员年照料护理标准确定为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0%,全护理特困人员年照料护理标准确定为年最低工资标准的20%,照料护理标准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的变化调整(目前我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

二、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从20227月起执行。

 

 

 

 

   成安县民政局                成安县财政局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