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公安局关于居民身份证换、补领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2.10.30 索 引 号 : 00062123-7-1702-2022-1002
发布机构: 公 安 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公安、安全、司法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居民身份证换、补领办事指南

 

  • 受理部门

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二、所需材料

  1、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申领、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应由本人携带《居民户口簿》,换领还需携带原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公安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受理后要逐项审核户口登记项目,合格的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公民对办证信息核对确认后在申请人签名栏签字,交纳工本费,持此表采集人像信息,并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1.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须在监护人带领下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由其监护人核对《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后》无误后,在申请人签名栏签字办理。

   三、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和依据

          公民换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每证20元;丢失补领或证件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每证40 元。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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