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1.06.27 | 索 引 号 : | 56324661-0-0404-2021-1016 |
发布机构: | 发展和改革局 | 文 号: | |
主 题 词: | 其他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中共成安县委办公室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成安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六条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
为深入落实“强纪律、转作风、提效能”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了《成安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六条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成安县委办公室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成安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
六条措施
一、合理编制年度行政执法计划。对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上级部署的行政执法检查活动,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开,杜绝执法的“随意性”。
二、建立健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明确法制审核范围,配强法制审核人员,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三、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
四、坚持依法依规、规范执法。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遵守《邯郸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开展行政执法。
五、坚持文明执法、帮扶执法。推行行政指导和服务式执法,综合运用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方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需要采取限产、停产等应急管理措施的,应当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程序进行,严禁简单粗暴式执法,杜绝“一刀切”。
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纪委监委要加大明查暗访力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严肃查处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损害营商环境问题。
中共成安县委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