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范围及标准

发布日期: 2020.01.02 索 引 号 : 00062118-1-1404-2011-1034
发布机构: 教育体育局 文      号:
主 题  词: 政务信息 主题分类: 政务信息

 

1、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每生每学期500元

2、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每生每学期小学生500元、初中生625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每生每学期小学生250元、初中生312.5元。

3、普通高中“三免一助”,资助高中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每生每学期1400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学期一档750二档1000三档1250元。

4、中职建档立卡学生免住宿费、免教科书费每学期400元;中职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免学费每生每学期800元;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所有全日制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15%。每生每学期1000元。

5、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入学资助项目),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省内500元,省外1000元。

6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每生每年可贷学费款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可贷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