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刘巧霞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
刘巧霞,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新兴大街东段路北(原种子公司)向阳小区二期1-1-601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号:成房权证成安字第201461346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