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 | 2025.11.12 | 索引号: | E1213395-3-0404-2011-1358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
| 主题 词: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
公 告
忠盛(成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462家企业成安县刘鑫织布厂等2622户个体工商户(名单附后):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未依照规定的期限公示2023年度、2024年度报告,且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一案,已依法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行政处罚内容告知如下:通过我局立案调查,你(单位)连续两年未按要求报送公示2023年度、2024年度报告,且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根据以上事实,你(单位)连续两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交年度报告,且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拟依法吊销你(单位)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人:冯晓卫
联系电话:7216871
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2日
附: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所涉市场主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