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 | 2026.01.22 | 索引号: | 00062160-8-1702-2024-1015 |
| 发布机构: | 李家疃镇 | 文号: | |
| 主题 词: | 组织机构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 |
关于对下放乡镇⾏政处罚事项调整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做好我县乡镇赋权执法⼯作,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处罚法》、《河北省乡镇和街道综合⾏政执法条例》、《河北省乡镇和街道⾏政处罚事项赋权指导清单(2024年版)》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乡镇现有的⾏政处罚事项进⾏调整,制定了《成安县乡镇⾏政处罚事项清单》和《成安县收回乡镇⾏政处罚事项清单》,现将做好下放乡镇⾏政处罚事项调整⼯作通知如下:
⼀、厘清执法权限和职责边界
各乡镇要依法相对集中⾏使《成安县乡镇⾏政处罚事项清单》,同时附带⾏使对应的⾏政检查权和⾏政强制措施权。为解决职权交叉问题,防⽌出现多头、多层、重复执法,清单内处罚事项原则上严格按照⾏政区划实⾏属地管理,主城区内由县级有关执法部⻔⾏使相关执法权。对重⼤案件、跨区域案件或上级机关指定管辖案件,依然由县级执法部⻔⾏使。相关县级⾏政主管部⻔要切实履⾏⽇常监管、⾏业监管职责,对监管中发现的违法⾏为线索或证据,及时向具有管辖权的乡镇移交移送。同时,要加强对各乡镇的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落实与乡镇的⾏政执法衔接、协助、协作等⼯作机制。
⼆、严格履⾏执法职责
各乡镇要全⾯落实⾏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严格执法程序,落实⾏政处罚⾃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在执法过程中使⽤统⼀的⾏政执法⽂书,限时公示⾏政执法结果。建⽴乡镇⾏政执法责任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县司法局要加强乡镇执法⼈员的资格管理和业务培训,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切实提⾼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三、确保实现平稳过渡
《成安县乡镇⾏政处罚事项清单》和《成安县收回乡镇⾏政处罚事项清单》实施后,各乡镇对收回的⾏政处罚事项不再具有执法权,依法由县级有关⾏政执法部⻔按照谁下放谁收回的原则,结合部⻔职权等⽂件规定⾏使上述职权。各乡镇在2025年1⽉1⽇前已⽴案受理的案件,应继续办理直⾄办结,相关部⻔及各乡镇应当做好衔接⼯作,严格依法履职。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执法队的管理,积极配合县直有关部⻔做好交接⼯作。司法⾏政、机构编制等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指导协调县级相关部⻔、乡镇完成处罚事项的调整⼯作,并将执法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下放各乡镇和收回县级执法部⻔⾏政处罚事项接住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