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 | 2026.01.19 | 索引号: | 68824038-6-1407-2019-1023 |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文号: | |
| 主题 词: | 组织机构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 |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管理系统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确保灾后应急救助指挥有序、高效应对。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无忧,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河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邯郸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成安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以及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成立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部
指挥部设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助总指挥统筹全局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救灾和物资保障股.指挥部下设“一个专班、四个组”。分别为:自然灾害灾情管理专班、救助款物保障组、灾情核查组、宣传报道组、监督监察组。在应急响应期间,专门负责与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部办公室以及各组之间对接联络,汇总每个组各类表格数据等,报指挥部办公室。
二、启动标准
1.我县突发自然灾害达到《成安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启动标准,由救灾和物资保障股提出启动建议,经副总指挥审核、总指挥审定同意,启动运行。
2.必要时,根据国家、省、市、县相关部署和安排,由救灾和物资保障股提出启动建议,经副总指挥审核、总指挥审定同意,启动运行。
启动后,局办公室协助救灾和物资保障股召集“一个专班、四个组”组成人员,明确办公地点,保障必要工作条件。
三、任务分工设立
(一)指挥部办公室(二)自然灾害灾情管理专班(三)救助款物保障组(四)灾情核查组(五)宣传报道组(六)监督监察组
四、严格纪律
(一)由于灾情数据统计工作中需要数据的连贯性、准确性,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确保人员稳定;专班人员请假需逐级报至总指挥审批。请假期间,工作交接需详尽,确保数据无缝衔接,避免信息断层。
(二)突发自然灾害指挥部运行期间,指挥部及下设的指挥部办公室、“一个专班、四个组”根据需要到岗到位,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做到有呼必应。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开展工作,确保灾后应急救助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三)各组需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协同作战,形成高效联动机制,联络员要切实担负联络协调职责,确保指挥部及时掌握工作进展,为下一步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各组需定期汇报工作进展,及时反馈问题,确保信息透明。
(四)鉴于灾情数据具有一定敏感性,未经核实审批的数据,各组成员不得对社会透露,务必遵守保密原则,严防信息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