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 | 2025.11.28 | 索引号: | E1213395-3-0404-2011-1356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
| 主题 词: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成市监[2025]140号
关于印发《成安县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调整计划》的通知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现对《成安县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进行核查调整。现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抽查方式及流程
(一)、已完成计划和任务将计划名称、任务名称、开始和截止时间填写与平台一致。
(二)、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请按照本部门条线职能核查双随机平台是否认领全部事项,做到抽查事项全覆盖。
(三)、制定计划时请参照“一业一查清单”制定。
(四)、请计算好抽查任务次数,联合抽查次数须达到总抽查次数60%以上,抽查户数须达到总户数40%以上。(企业)
(五)、调整后各部门自行公示调整计划。
二、严密组织随机抽查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严密组织随机抽查,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任性执法、执法扰民。随机抽查的发起、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抽查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依法及时录入抽查检查结果,涉及后续处置的市场主体,处置结果的录入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开,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依据部门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形成监管闭环,确保“抽查结果无例外”。
三、抽查计划调整
本抽查计划原则上不再更改,各部门根据重点工作、辖区市场秩序突出风险点、监管重点、投诉举报等实际,确需调整的,应提前10个工作日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整备案,并说明调整理由,在批复同意并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后方可开展抽查。
附件1:《成安县2025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调整计划》
附件2:《成安县2025年度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调整计划》
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