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乡镇履职事项清单—与水利部门相关配合履职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 2025.07.16 索引号: 00062121-0-0404-2011-1179
发布机构: 水 利 局 文号:
主题 词: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成安县乡镇履职事项清单—与水利部门相关配合履职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类别 履职事项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乡镇配合职责 履职保障
1 安全稳定 校园周边安全治理 县委政法委
县教育体育局
县水利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县公安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1.县委政法委负责指导协调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指导督促学校依法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学校定期开展校园建筑、设施(围墙、栏杆、体育器材等)、消防、用电、实验室危化品等安全检查,建立隐患台账;组织学校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与应急演练,教学生自救技能;通过家长微信、公众号等强化家长监护责任;重点关注留守儿童等高风险学生;联合村镇、家庭建立学生安全监管网络。
3.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等部门按照水域管理权限在环城水域、干渠、公园、斗毛渠、坑塘、养殖坑塘、建筑基坑等有关地方设立警示标志、防护救生设施和防溺水警示标牌,常态化警示提醒。
4.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负责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落实“护学岗”高峰勤务。
5.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校园周边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
6.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处罚学校周边无证经营的黑网吧;负责对学习周边200米范围内网吧的取缔工作。
7.县教育体育局协调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校园安全联合检查,督促隐患整改。
1.开展校园周边防火、用水、用电、饮食卫生、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
2.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
3.组织村网格员定期巡查校园及周边环境,重点排查交通隐患、流动摊贩、治安乱点、危险水域等风险;
4.及时上报学校周边重特大安全事故,参与做好善后处理。
提供业务指导培训,提供宣传资料
2 民生服务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 县水利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发展和改革局
1.县水利局负责明确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目标、任务和措施;推广节水型器具和节水技术;做好河湖补水相关工作,合理调配地表水和地下水;推进农村生活水源和农业灌溉水源置换等工程建设;加强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农业节水工作,推广实施灌溉节水项目;指导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减少高耗水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季节性休耕、旱作雨养项目审核、补贴发放。
3.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行使水利领域行政处罚权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治理工作,监督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5.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水资源价格管理,研究提出城市供水、水利工程供水、污水处理等价格政策,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1.宣传地下水开采的法律法规政策,做好取水井的排查、监管工作;
2.做好斗毛渠、河渠、坑塘清淤、贯通、整治等工作;
3.季节性休耕项目、旱作雨养项目申报。
业务指导和培训
3 民生服务 农村供水饮水安全 县水利局 1.负责监管、指导农村供水饮水工程运行、管护、维修养护经费管理等工作;
2.制定落实农村供水应急预案。
1.开展村级饮水安全宣传普及、饮水工程管护及水费收缴等工作;
2.各村定期开展村庄内农村供水饮水工程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时上报。
提供业务指导培训。
4 自然资源 水土保持工作 县水利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县水利局负责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2.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破坏水土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进行处罚。
1.加强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
2.对发现的水土流失问题及时上报。
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提供科普宣传材料
5 应急管理及消防 防汛抗旱 县应急管理局
县财政局
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水利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局
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县交通运输局
县农业农村局
1.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和安排部署全县防汛抗旱工作;承担相关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
2.县财政局负责做好救灾资金预算编制,配合县应急管理局做好上级救灾资金申请和拨付。
3.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做好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更新等工作,配合做好救灾物资发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救灾物资运输工作。
4.县水利局负责开展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防台风期间水工程调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蓄滞洪区安全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
5.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辖范围内建筑工地防御预警发布、自建房屋隐患整治监测、督促检查物业小区防涝。
6.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完善辖区内雨污排水设施、指导防御内涝、加强次干道日常巡查。
7.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国道、省道桥洞涵道日常巡查,做好排涝工作。
8.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联合气象、水利等部门,监测旱情发展,及时发布农业干旱预警信息,指导农民提前采取防范措施;推广节水灌溉、耐旱作物品种、土壤保墒等农业技术,提升农田抗旱能力;完善基础设施,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灌溉设施维护,增强农业抵御旱灾的硬件基本条件。
1.开展防汛宣传教育,制定防汛抗旱各类应急预案和调度方案,建立辖区防汛风险隐患点清单;
2.组织乡和社区抢险救援队伍,开展防汛演练,清点现有及上级下发各项物资并登记造册;
3.开展辖区内低洼易涝点、江河堤防、山塘水库、山洪和地质灾害危险区等各类风险隐患点巡查巡护、隐患排查;
4.上报洪涝、积水情况,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生活安排,及时发放上级下拨救助经费和物资;
5.组织开展灾后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1.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业务指导
2.水利局提供技术指导
3.应急管理局提供业务培训和宣传资料
6 生态环保 大气污染防治 市生态环境局成安县分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水利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公安局
1.市生态环境局成安县分局负责制定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制定重污染天气的应对方案,确定大气污染物减排目标及具体实施方案,协调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进重点企业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整治提升;开展大气污染物减排监督;对大气污染防治开展日常巡查,制止、处置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成安县分局对锅炉生产、销售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或者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牵头组织全县散煤管控工作。
3.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辖区市政工程施工污染治理,负责重点区域次干道清扫保洁。
4.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辖区铁路及配套工程建设施工扬尘治理的监督管理;清洁能源保供工作。
5.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辖区交通道路工程建设扬尘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
6.县水利局负责本单位实施建设的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7.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辖区老旧小区改造施工、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
8.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辖区工业企业料堆料场扬尘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
9.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收储土地扬尘污染治理监督管理。
10.县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行为的处罚。
1.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宣传;
2.对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开展日常巡查,强化对辖区销售、使用散煤行为的排查、上报工作;
3.做好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建设中水、电、网络保障工作;及时排除影响或故意损坏各站点正常运行的不确定因素,对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
4.受理破坏大气环境投诉,调处环境初信初访和矛盾纠纷;
5.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1.市生态环境局成安县分局提供数据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业务培训
3.县水利局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