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5.04.22 | 索引号: | 78700578-7-0605-2023-1006 |
发布机构: | 卫生健康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卫生、体育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一、收费项目: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费
二、收费标准:3.4/人次
三、收费主体:成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计费单位:人次/元
五、收费依据:国卫明电(2020)376号、冀财非税(2020)14号、冀发改公价(2022)727号
六、收费范围:需检测对象
七、收费对象:需检测对象
八、征收方式: 执收单位开具电子缴款通知书
九、减免规定:无
十、监督电话: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0310-7289122
成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310-5328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