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布日期: 2025.04.18 索引号: 00062116-5-0605-2011-1016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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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复垦费

一、收费项目:土地复垦费

二、收费标准:5-20元/平方米

三、收费主题: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计费单位:/平方米

五、收费依据: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必须进行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复垦的土地经最终验收不合格的,造成土地破坏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根据破坏土地的面积和破坏程度,按照每平方米五元至二十元标准,向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土地复垦费,由收取复垦费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复垦。

六、收费范围:从事开采矿产资源、矿山排渣、电厂排灰、油田开发、烧制砖瓦等生产建设活动用地,以及淘金、挖沙、取土、地质勘探等各类临时使用土地的企业和个人

七、收费对象:企业/个人

八、征收方式:执行单位开具电子交款通知书、缴费人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网银、手机银行等渠道缴费。

九、减免规定:无

十、举报电话: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0310-7289122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310-5238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