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条措施

发布日期: 2023.12.21 索引号: 56324661-0-0404-2021-1038
发布机构: 发展和改革局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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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安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全面贯彻落实《邯郸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成安实际,制定以下十二条措施。

 1.实施市场主体阳光智能审批。对审批服务中的信息、环节、流程、时限等要素通过信息化赋能、标准化管理,进行快 速智能审核。在办理“企业开办”事项中,提交符合“智能审 批”要求信息后,系统比对申请信息,自动做出审批决定,即时送达审批结果,实现一分钟反馈审核结果,实现真正的“零见面”阳光智能审批。(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2.延伸企业首套印章“免费刻”服务。凡在县行政审批局 申请新设开办企业,在免费刻制首套三枚实体印章的基础上,同步免费获得三枚电子印章(包含企业公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各一枚)。(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3.提前介入项目审批辅导。在提前介入环评审批辅导的基 础上,将节能审查、水土保持一并纳入提前介入辅导事项,为企业项目审批提供全流程服务。(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发改局)

 4.扩大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成果。对符合条件的工业 项目,提前介入、模拟审批,深化“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 并联办理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后,建设单位即可 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资规局)

 5.实施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针对新建商品房项 目,采取提前介入、并联办理等方式,授权房地产开发企业代 为采集办证所需的信息和材料,在取得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 30 个工作日内办理不动产权证,实现“交房即交证”。(责任单 位:县资规局)

6.提升办税服务效率。发挥省市试点县作用,实行企业职 工养老保险退费流程线上办理。利用农信社等网点优势,设置 自助缴费终端,满足纳税人就近缴费需求。提高留抵退税办理 时效,审核时限由 10 个工作日缩减至不超过 1 个工作日“零 时差”享受退税红利。(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7.强化人才激励保障。对引进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在上级 激励支持的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 100 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和 20 万元安家费。(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

8.强化企业上市前奖补激励。对申请在境内(深交所、上 交所、北交所)和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 业,在上级对企业上市前奖补的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一次性 前期费用补助 300 万元,高效推进企业上市进程。(责任单 位:县金融办、县财政局)

9.严格涉企执法检查行为。严格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日 常监管机制,除生产安全、质量安全及投诉举报、案件侦办、上级部署的专项执法行动等重点领域和事项外,原则上所有行 政执法检查都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推行统一检查、联 合执法和开发区企业执法检查驻企专员陪检制,最大限度地减 少对市场主体合法经营活动的干扰。设立涉企行政执法投诉举 报热线 7210148,完善投诉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途径。选 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实施监 督,促进依法行政。(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 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经开区等有关单位)

10.建立企业涉诉评估制度。建立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 制度,对涉诉企业实行“一企一评”,将评估结果作为审判执 行的参考因素。将执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的评估工作纳 入必经程序,努力把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降到最低, 让涉诉企业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与温度。(责任单位:县 法院)

11.强化重大项目警务保障。加强重大项目周边警力部 署,加大巡逻防控和交通管理力度,维护周边秩序,保障安全 通畅;完善警企协作机制,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警务室,落实 一项目一民警”措施,为重点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 境。(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12.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树立诚信守诺、违约赔偿的理念, 加强前置合法性审查,严格兑现在招商引资、引进人才、政府 采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依法依规做出的政策承诺,切实 履行合同义务。(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县人社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投促中心、县经开区等有关单 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