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关于加强“国庆”期间红白喜事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9.27 索引号: 00062104-2-0404-2011-1044
发布机构: 民 政 局 文号:
主题 词: 民政、扶贫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

成安县关于加强“国庆”期间红白喜事管理

工作的通知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外溢风险依然较大,尤其是“国庆”假期将至,人员流动、聚集增加,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有效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加强“国庆”期间红白喜事管理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事前报备、事中监管、事后跟踪”制度。准备举办红事的群众要提前7天主动向村(社区)报备。操办白事的,主办人要第一时间主动到村(社区)报备,村(社区)第一时间向乡镇报备;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时向村(社区)和所在单位报备,落实“双备案”制度。餐饮行业接到红白事相关业务订单时,第一时间向县市场监管局进行报备。村(社区)干部和事主双方共同签订《红白事办理承诺书》。

二、规范红白事操办。所有参加红白事办理的群众,必须戴口罩、测体温、扫描场所码,严禁发烧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加,如有外市来(返)成人员参加的必须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要求抵达成安后第一时间进行报备,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

三、明确管理责任。餐饮行业监管部门、乡红白事管理专班及村红白事理事会做好监督盯办工作,明确操办负责人,并组织落实对所有参与人员逐一进行扫码、测温和登记,及时提示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毒工作;县红白事管理专班加大“国庆”期间巡查力度。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好对亲友的思想引导和对广大群众的解释疏导工作。

四、严格核酸采集。乡村两级明确专人盯办,指导活动后现场全面消杀,并组织参加人员严格执行每周两次核酸采集(随县全员核酸检测同步进行)。 因特殊原因不能进行集中采集的,也可到全县13个便民采集点自行采集,确保事中事后7天内两次核酸采集,全程做到应采尽采,并将采集信息报县专班备案保存。

五、严格责任追究。对不按规定报备和操办红白事,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是党员干部的,报由纪委调查、追责问责。对管控不力的乡镇或单位,追究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市场监管局对提供办事场地和服务的餐饮行业业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顶格处罚。

六、广泛宣传,建立举报制度。各乡镇要通过广播、喇叭、电视、微信、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对红白事办理规范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鼓励群众监督、举报,对举报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一经核实,按专班处置程序进行处理。

全县设立举报电话:7289150,对群众举报的各类事项及时核实、交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