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市场监管局扎实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

发布日期: 2022.09.23 索引号: E1213395-3-0405-2011-1007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主题 词: 组织机构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成安县市场监管局扎实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
 
 
        为贯彻省、市市场监管局和县安委会关于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县市场监管局对全县燃气输送、经营、(储存)充装、使用所涉及的工业管道、容器、气瓶等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摸排检查。
 
  召开会议,统一安排部署。
 
        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建明传达“百日行动”的有关要求,并就市场监管职能对如何落实好此次行动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要求全方面加强辖区内燃气安全整治。
开展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对各燃气企业以及商铺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器具;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使用不合格及工业丙烷气瓶等问题。严禁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和未在本单位建立电子档案并附有信息识别码的气瓶;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等问题,严格杜绝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燃烧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等产品进入市场。截至目前,已检查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3家,燃气具经营单位5家,餐饮经营单位46家,发现一般安全隐患7项,已督促整改完毕。持续推进,确保安全稳定。
 
        燃气安全无小事,下一步工作中,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行动,严格按照省、市、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和行动方案的要求,查风险、处隐患、保平安,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以坚决的态度、坚决的行动,集中力量整治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违法行为。做到“四不放过”,不放过燃气压力管道未依法开展法定检验行为、不放过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行为、不放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行为、不放过充装不符合要求气瓶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