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1.12.30 | 索引号: | 00062123-7-0404-2011-1032 |
发布机构: | 公 安 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组织机构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 |
普通护照首次申请事项一次性告知书
子项名称 | 普通护照首次申请 | |||||
事项类型 | 应注明该事项的审查类型,如前审后批、即审即办等 | |||||
受理机构 | 成安县出入境管理大队 | 决定机构 | 成安县出入境管理大队 | |||
审批依据 | 《普通护照办理服务指南》第四款 (一)中国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即可凭身份证提出申请普通护照。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发改价格【2019】914号 | |||||
申请条件 | 内地居民可按需申领 | |||||
适用范围 | 中国公民 | |||||
办理流程 | 1. 窗口受理:1 个工作日; 2. 审核签批:3 个工作日; 3. 缴费制作证件:3个工作日 | |||||
特殊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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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 | 复印件 | 材料准备要点 | |
1 |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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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照片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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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居民身份证 及复印件 | 原件 | 复印件 | 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 | ||
4 | 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 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 原件 |
| 有特殊情况的需提供 | ||
5 | 监护证明 (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 原件 | 复印件 | 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 | ||
6 | 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 原件 |
| 未满十六周岁的,监护人无法陪同并委托他人陪同的增加提交; | ||
7 | 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 原件 |
|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提交 | ||
8 | 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 原件 |
| 现役军人增加提交 | ||
注:第3项材料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 ||||||
承诺时限 | 4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19个工作日 | |||
办理地点 | 成安县有所为路有所为小区商铺55号成安县出入境接待大厅 | |||||
办公时间 | 夏季:8:30-12:00 14:30-17:30 冬季:8:30-12:00 13:30-17:30 | |||||
结果送达 | 成安县有所为路有所为小区商铺55号 | |||||
咨询电话 | 0310-7255987 | 咨询电话 | 0310-7255987 |
附件: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常见错误示例、常见问题解答
受理要点、审查要点、勘验审查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