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降费摘要

发布日期: 2021.04.05 索引号: 00022357-0-0406-2020-1004
发布机构: 税务局 文号:
主题 词: 财政、金融、审计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减税降费政策摘要

一、增值税

一是大幅降低增值税税率。将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二是对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减负。将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减按1%征收率;适用3%预征率的,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是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是扩大进项税额抵扣优惠。对不动产进项不再分2年抵扣,可以一次性抵扣。对购进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允许抵扣。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进项加计10%抵扣,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进项加计15%抵扣。

五是延长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普惠金融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二、企业所得税

(一)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一是加大小微企业优惠范围和力度。应纳税所得额由原来的100万扩大到300万,对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半再减半。

二是简化申报,在年度申报时免于填报部分表单(6张),使办税更简单便捷。

三是在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延缓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缴纳。

(二)高新技术企业

一是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二是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三)研发费加计扣除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一是鼓励企业增加研发、创新投入,将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75%

二是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由原来的部分行业,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鼓励更多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鼓励企业扶贫捐赠,企业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四)党组织工作经费

企业党组织发生的工作经费,在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三、个人所得税

一是调高起征点,将个税的起征点由原来的3500元/月调整至5000元/

二是实施专项附加扣除办法,对纳税人教育,赡养父母,医疗,住房等支出进行税前扣除,更加体现了政策对社会的关怀。

四、财产行为税

一是对小规模企业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种进行减半征收。

二是对农村饮用水工程,供热企业,公交企业,粮食、商品储备企业,公租房,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去产能和调结构企业等等民生保障、科技创新企业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税种给予相应减免。

三是对资金账簿印花税减半征收,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印花税免征。

四是在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给予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税种减免优惠。

五是对挂车减半征收车购税,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

五、支持民生保障

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贫困人口、失业人员创业就业每户每年12000元扣减应缴税款。对企业招用该类人员,可以按每人每年6000元扣减税款。

六、疫情防治

一是对企业和个人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全额扣除。捐赠自产的货物免税。

二是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

三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四是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防疫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七、非税收入降费优惠政策

一是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对电影等行业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是在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扩大暂免征收残保金的企业范围,将在职职工人数在扩大至30人(含)以下的企业。

三是实行分档减缴残保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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