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推进河渠“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管理

发布日期: 2020.05.07 索引号: 00062121-0-0402-2011-1019
发布机构: 水 利 局 文号:
主题 词: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成 安 县

推进河渠“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管理

 

按照省河湖长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冀河办【2020】11号)文件要求和县级总河长“严格落实河长制,强化问题排查整改”的重要批示精神,成安县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强化推进河渠“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管理。

成安县河长办印发了《关于推进河渠“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并下发各乡(镇)、工业区及相关单位,对“清四乱”工作进行了再细化、再安排、再部署。《通知》要求:各级河长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河渠管护力度,加强现场调研和协调督办;各乡(镇)、工业区要按照“全覆盖、无死角”的要求,全面、深入、扎实开展问题排查。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再次对辖区内渠道“四乱”问题进行及集中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要对集中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建立整治台账。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主动作为。

下一步,成安县将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继续开展渠道清“四乱”、重要河渠违法开发建设项目、违法违规房地产项目等集中清理整治工作,充分发挥“三长治河”机制优势,以落实属地河长责任为主导,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确保全县渠系“水清”、“岸绿”、“景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