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疃镇召开秸秆综合利用暨禁烧工作会

发布日期: 2020.09.28 索引号: 00062160-8-0402-2011-1020
发布机构: 李家疃镇 文号:
主题 词: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李家疃镇召开秸秆综合利用暨禁烧工作会

 

        为打赢今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这场硬仗,确保秋粮颗粒归仓,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9月28日李家疃镇召开了秸秆综合利用暨禁烧工作会。

会上,镇党委书记赵鸿林对禁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赵书记强调:

一、成立组织,明确责任。各村由党支部书记负总责,组建禁烧巡逻队,做到值班人员、交通工具、活动经费和责任、目标五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安全防火、秸秆禁烧的任务目标要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切实做到每名村干部包户包地块;

二、加大宣传,营造舆论。各村要利用广播、板报、标语、吊挂等多种方式营造宣传声势,要搭建禁烧指挥棚。

三、提早谋划,抓好对接。各村要做好收获机械的摸底调查工作,与机手签订协议书,并组织好机手与农户的对接工作。辖区内收割机不能满足要求的,要做好机械调配工作。

四、禁烧巡逻,全面密集。各村秸秆禁烧巡逻队,做到全天候在岗在位,全方位、高频率、不间断巡逻,发现火情,快速处理;

          五、责任追究。市县已启动红外线远程监测系统,并县禁烧办和镇禁烧办对禁烧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联查,对发现秸秆焚烧现象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查地块,查痕迹,当场认定,每发现一起,处罚所在村5000元,多处着火累计处罚,视情况,给予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诫勉谈话、警告、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出现严重失控、大面积着火和焚烧秸秆现象,给予党支部书记撤职处分,按法定程序罢免村主任。被市、县发现第一把火的,从重从严处罚。被省市通报或新闻媒体曝光,造成较大恶劣影响的,给予党支部书记留党察看处分,按法定程序罢免村主任,分别给予包片、包村干部停职、免职处理。对于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村,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