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发布日期: 2020.05.09 索引号: 56616894-5-0302-2011-1010
发布机构: 文广新局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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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安县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

 

为加快“十三五”时期成安县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发挥文化(创意)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作用,推动经济结构转型,促进文化建设发展,紧紧围绕文化强县,建设“实力成安、活力成安、魅力成安”的战略目标和总体要求,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富强成安、美丽成安提供强大文化支撑。依据《邯郸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十三五”时期,在“一带一路”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的带动下,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被县委、县政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产业结构的调整,推动转型与发展良性互动,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之路,为文化产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提供了更广阔、更现实的发展空间。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的要求,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己任,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动力,深入实施“文化兴县”战略,不断繁荣文化事业,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提升成安文化软实力,努力建设“文化成安”。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先进文化,创新传统文化,扶持通俗文化,引导流行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抵制有害文化,巩固基层文化阵地,促进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坚持政府主导。从基本县情出发,认真研究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类指导,推动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实现社会公平。

 

坚持社会参与。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引入市场机制,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增强发展活力,积极培育和引导群众文化消费需求。

 

坚持共建共享。加强统筹管理,建立协同机制,明确责任,优化配置各方资源,做到物尽其用、人尽其才,发挥整体优势,提升综合效益。

 

坚持改革创新。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形式,促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

 

二、发展目标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备。力争到“十三五”末,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

 

——文化产业跨越发展。加快推进文化产业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力争到“十三五”末,实现文化产业“零突破”,培育1个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2个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5家县级骨干文化企业,文化产业总体实力达到全市乃至全省先进水平。

 

——文艺精品创作成果丰硕。不断推出更多更好反映基层群众精神风貌、表达群众心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俱佳的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为一体的精品佳作,力争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和社会科学文艺奖评选中有所突破。

 

——历史文化保护不断加强。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机制,不断加大历史文化遗产晋级申报力度,力争实现“国保”单位和国家级“非遗”名录零突破。

 

三、重点任务

 

(一)文化事业繁荣工程

 

(1)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管理、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制度,加强统筹、整体设计、协调推进。根据城镇化发展趋势和城乡常住人口变化,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服务提供、队伍建设、资金保障,均衡配置公共文化资源。依托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和公共文化服务城乡联动机制,不断完善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推进城乡“结对子、种文化”,加强城市对农村文化建设的帮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对象,切实满足他们的基本文化需求。大力开展文化惠民流动服务和数字服务,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 不断加快县文化艺术中心、博物馆、名人馆、规划展馆为一体的综合场馆项目建设步伐。

 

(2)实施特色文化品牌建设。以富有时代感的内容形式,吸引更多群众参与文化活动。引导广场文化活动健康、规范、有序开展。组织开展群众性节日民俗活动;鼓励群众自办文化,支持成立各类群众文化团队。通过组织示范性展演等形式,为民间文化队伍提供展示交流的平台。推进红色文化、禅宗文化、楹联文化、民俗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健康、多姿多彩的社会文化形态。

 

(3)切实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不断提升企业文化软实力。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通过加强制度管理、品牌建设、讲座论坛、企业报刊等形式,实施文化创牌、品牌兴业,不断提高企业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充分挖掘地域特色优势,提炼和弘扬以“若水三千”白酒产业为载体的酒文化、以民间艺术家协会为载体的传统文化、以匡教寺、二祖寺为载体的禅宗文化、以康乐特农庄、绿帅庄园为载体的观光旅游文化等等,着力构建多元化、市场化、充满活力的先进企业文化体系。

 

(4)加强文艺精品创作。规范使用好县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充分发挥县文联以及各类民间文艺社团和文艺人才的作用,努力创作生产更多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文化产品。加大对重点文学艺术作品创作、重点项目实施和重大课题研究支持力度,积极探索政府资助与产业运作相结合的文艺作品创作模式,努力实现艺术产品创作、编导、演出、传播一条龙经营。

 

(6)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统筹考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和多样化文化需求,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优质服务转变,实现标准化和个性化服务的有机统一。广泛开展公益性文化艺术活动,培养健康向上的文艺爱好,扩大和提升文化消费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文化机构挖掘特色资源,加强文化创意产品研发,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内容。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支持艺术表演团体提供公益性演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场所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场所等向公众提供优惠或免费的公益性文化服务。积极发展与公共文化服务相关联的教育培训、体育健身、演艺会展、旅游休闲等产业,引导和支持各类文化企业开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文化消费需求。

 

(二)文化产业跨越工程

 

(1)加快启动戴德戴圣文化园、民俗产业园、葫芦烙画产业园、长洪拳传承基地等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的文化产业项目。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文化产业,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科技含量,推动信息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大力发展移动多媒体、网络广播影视、数字报纸、数字高清电视、视频点播、手机报刊、动漫游戏、电子图书、网络文学等新兴文化业态。

 

(2)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发挥园区集聚资金、资源、人才优势。进一步加大文化产业招商力度,努力引进国内文化产业龙头企业入驻,学习借鉴外地发展文化产业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借助外力加快全县文化产业发展。

 

(3)加快文化旅游业发展。按照“发展大旅游、开拓大市场、形成大产业”的目标,推进旅游资源与文化品牌结合开发,加快建设民俗文化、生态文化、休闲文化等特色旅游区块,推动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加大对文化旅游品牌在省内外的推介力度,着力打造集游乐健身、休闲度假、生态养生为一体的文化旅游产业。

 

(三)公共文化惠民工程

 

(1)进一步做好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免费对外开放、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农民文化乐园、广播电视文艺作品和精品文艺栏目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

 

(2)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力度。按照上级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理顺政府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形式。进一步落实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强化公共服务功能,增强发展活力,发挥公共文化服务骨干作用。全面推进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经费保障制度改革。创新运行机制,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坚持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对照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服务标准,切实发挥市场调节作用,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在城市住房开发中加强社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的规定,推进社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与新开发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统筹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现代远程教育和青少年、老年等活动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综合利用,加快改建、扩建城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基础设施,做到相关设施共建共享。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公共文化领域。支持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捐赠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围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科技需求,发挥文化和科技相互促进的作用。

 

(四)文化保护传承工程

 

(1)重点抓好匡教寺、二祖寺、凤凰台、邯郸战役烈士墓群等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利用、革命文物与红色文化开发保护、利用工程,增加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投入,落实抢救性文物保护措施,建立健全完备的文物保护制度,不断提升文物保护利用质量。结合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对全县历史文化资源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系统化挖掘与整理。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地域特色文化保护传承机制,切实加强代表性“非遗”项目及传承人的保护和传承。

 

(2)建立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发展体系,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瑰宝和当代文化精品网络传播。加强知识产权审核和版权保护,防止侵权或盗版产品进入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大力发展公益广告,有效推广公益慈善理念。

 

(五)文化人才创新工程

 

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着力培养一批具有现代意识、创新意识的公共文化管理者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要求,研究制定公共文化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并根据业务发展状况进行动态调整。对实行免费开放后工作量大量增加、现有机构编制难以满足工作需要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和财力,合理增加机构编制。加强对农村文化队伍的管理和使用,在现有编制总量内,落实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心)编制配备不少于1至2名的要求,规模较大的乡镇适当增加。设立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配置由公共财政补贴的工作人员。将公共文化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稳步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培训,建立培训上岗制度,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心)从业人员应熟悉广播电视技术,具备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等多方面的服务能力。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加强基层乡土文化人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