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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期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暑期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学校、幼儿园:

暑假将至,我县也将进入汛期,为切实做好我县学校暑期、汛期安全工作,确保暑期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暑期汛期学校安全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刻汲取近年来涉校涉生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暑期汛期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认识,牢固树立学校安全稳定的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绷紧学校学生安全工作这根弦,站在对广大师生生命安全负责的高度,切实把暑期汛期学校安全工作抓实抓严抓细。特别要加强对学校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管理到位、落实到位,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扎实开展网格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要按照网格化管理和《邯郸市教育系统重要时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活动方案》的要求。在假前、假期和开学前,对教室、宿舍、食堂、操场、实验室、图书馆、厕所、围墙、门垛、临时建筑、食品卫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学校附近水域、地质状况和建筑安全、防汛安全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或整改有困难的,立即采取防护和监控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将排查出的隐患,逐一录入“学校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平台”挂账督办。要充分利用暑期时间对学校设施、设备进行维修、补充和完善,确保新学期开学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三、防溺水工作向家庭和假期延伸

各学校要在落实市县等上级部门关于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的一系列要求的同时,将防溺水工作向家庭和假期延伸。要在暑假前开展家校联系,明确告知学生家长暑假的放假和开学时间,宣传安全知识,提醒家长尽好孩子的监护责任,实行假期学生安全分包制度,把所有学生分包到每名任课老师,通过电话、家访、微信群等各种形式,定期与学生和家长沟通,掌握学生暑期学习、生活情况,指导家长做好暑期学生安全监护和教育,并留存家校联系记录。

四、深入开展师生安全教育

扎实开展放假前一周和开学后第一周安全教育周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对学生进行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交通安全事故、防火、防校园暴力、防校园欺凌和预防雷电、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增强学生安全知识和技能水平,培养学生良好的安全习惯。

五、强化主汛期学校防汛避险工作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防汛工作,密切关注灾害预警信息,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必要时可采取停课、调整考试时间、提前放假或将学生转移到安全场所上课等措施,全力保障学生安全,坚决防止因暴雨等造成学生群死群伤事故。各校要组织好学校防汛队伍的培训和演练,遇到突发汛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要备全备足各项防汛物资,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及时调用到位。对有在建工程的学校,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度汛方案,做好施工人员的防汛自保,工程自保,确保安全度汛。

六、严格假期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各学校要做好假期校园防火、防盗等工作,放假离校前,及时关闭电源、自来水、天然气,锁好门窗,贵重物品集中存放,所有部位的钥匙要有备份,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随时能打开维修。

七、严格执行清校、净校制度

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假期清校、净校制度,严密组织好学生放假和返校工作,提前筹备、提前安排,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演出等活动。

八、严格假期值守和责任追究

要加强暑期汛期带班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重点要害部位和岗位,必须安排人员昼夜值班。学校24小时必须有校领导在校值班,并确保联络畅通。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各学校主要领导要对暑期安全工作负总责,并明确各项暑期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于7月4日前,将防汛工作应急预案和带班值班表(以学校为单位,一把手签字,加盖公章)交法规安全科。对于责任不落实或擅离岗位、玩忽职守而造成重大案件、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名  称: 关于做好暑期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62118-1-1404-2011-1005
发布机构: 教 体 局 文  号:
主 题 词: 组织机构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23日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