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概况信息、机构职能信息、领导活动信息、计划总结信息、公告公示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成安人民政府网(http://www.chengan.gov.cn)是成安县人民政府官方门户网站。公众可以通过该网站,搜索和查阅公安局公开的信息。 2.政务新媒体:“成安公安”微信公众号、“平安成安”微信公众号。 (三)公开时限 成安县公安局各类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一)受理机构 公安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成安县公安局。 办公地址:东彭留村西成峰路成安县公安局。 邮政编码:0567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向成安县公安局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成安县公安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的提示。 (三)申请的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成安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网站发送即可。 2、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成安县公安局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成安县公安局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四)申请的办理流程 1、审查。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1)属于公开范围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单位的信息,告知申请人掌握该信息的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三、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必要成本费用,依照财政部门以及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认为成安县公安局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申请人姓名 (个人) | | 单位或职业 | | 法人或 其他组织 | 机 构 名 称 | | 法人代表 | | 联系人或代 理 人姓 名 | | 单位或职业 | | 证件名称 |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 电子信箱 |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 申请信息情况 | 所 需 信 息 内 容 | 文 件 名 称 | | 文号 | | 内容描述: | 所需信息的形式 | □纸制 □电子邮件 □告知 | 获取信息的方式 |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电话告知 | 申请人或代理人 签 名(盖章) | | 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提出申请方式 | □邮寄 □网络 □传真 □当面 | 收到时间 | 年 月 日 | 受理编号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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