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电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电网建设,有效缓解当前电力工程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构建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体系,更好的满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用电需求,根据当前我县电力设施建设的实际和征地区片价调整情况,经县政府研究,按照《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网基建部关于发布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通用设备应用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国网基建技术〔2021〕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电力建设实际,制定我县电力设施征(占)地标准、补偿标准及支付程序。 一、电力设施征(占)地标准 变电站按《国网基建部关于发布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通用设备应用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国网基建技术〔2021〕2号)文件规定计算占地面积。铁塔占地根据电压等级不同按下列标准计算: 1.500千伏线路塔基占地标准为15米×15米,其占地面积按地表基础四周外扩约1米计算。即平均为0.4亩/基。 2.220千伏线路塔基占地标准为11米×11米,其占地面积按地表基础四周外扩约1米计算。即平均为0.25亩/基。 3.110千伏线路塔基占地标准为8米×8米,其占地面积按地表基础四周外扩约1米计算。即平均为0.15亩/基。 4.35千伏线路塔基占地标准为4米×4米,其占地面积按地表基础四周外扩约1米计算。即平均为0.05亩/基。 二、电力设施征(占)地补偿标准 (一)变电站征地补偿费 1.变电站征地补偿费。按成安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国网基建技术〔2021〕2号文件规定占用面积计算确定。 2.青苗补偿费、地面附着物、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耕地开垦费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计算确定。 3.工作经费。按照每亩20000元计算确定。 (二)线路占地补偿费 1.铁塔永久占地补偿等费用。按成安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线路电压等级的塔基占地面积计算及相关法律规定确定。 2.临时占地补偿费(包括铁塔施工临时占地和线路放线临时占地的青苗补偿费)。按线路电压等级临时占地补偿面积标准(500kV线路为5亩/基,220kV线路为4亩/基,110kV线路为3亩/基,35kV线路为2亩/基)和相关法律规定补偿。 3.工作经费。35-110kV每基按2000元计算,220kV及以上每基按3000元计算。 三、电力设施征(占)地补偿支付程序 (一)变电站征地补偿费、线路占地补偿费等费用由供电公司或工程施工单位统一支付。 (二)采取单独选址和批次征地的变电站征地补偿等费用。采取单独选址的变电站工程,应在完成地块确认并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后,由成安县供电公司将变电站征地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一次性拨付到乡镇政府,用于征地补偿。采取批次征地的变电站工程,应在取得项目用地批复后,由成安县供电公司将变电站征地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一次性拨付到乡镇政府,用于征地补偿。 (三)线路占地补偿费在完成地块确认并签订占地补偿协议后,将铁塔永久占地补偿费和临时占地补偿费一次性拨付到乡镇,由乡镇具体兑付。 (四)完成地块确认并签订补偿协议后,由供电公司或工程施工单位将协调经费拨付给乡镇政府。 附件:1.建(构)筑类及水利设施补偿标准 2.成安县县域征地区片价表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8日 附件1 建(构)筑类、农业及水利设施补偿标准 种类 | 规格 | 单位补偿价 | 备注 | 围墙 | 砖石浆砌墙 | 190元/平方米 | | 大棚 | | 200元/平方米 | | 水渠 | 砼结构 | 600元/立方米 | | 浆砌石结构 | 500元/立方米 | | 平原区机井 | 砼管、井深小于150米 | 150元/米 | 废弃机井不予以补偿 | 钢砼管,井深150-300米 | 500元/米 | 铁管,井深大于350米 | 650元/米 | 猪牛舍 | | 260元/平米 | | 鸡鸭狗舍 | | 200元/平米 | | 仓房 | 砖石砌筑 | 920元/平米 | | 室外水泥地坪 | | 165元/平米 | | 沼气池 | | 4600元/个 | |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 | | 450元/米 | | 大门楼 | | 2400元/个 | | 水泥杆 | 低于9米 | 500元/根 | | 高于9米 | 700元/根 | 迁坟补偿费 | | 1500元/座 | 每增加1人加500元 | 附件2 成安县县域征地区片价表 单位:元/亩 地区 | 区片1 | 区片2 | 区片3 | 成安县 | 62000 | 59600 | 5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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