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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靳晓飞同志任职的决定
成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靳晓飞同志任职的决定
机关事务管理局:
根据中共成安县委成干字〔2019
〕99
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靳晓飞同志任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成安县人民政府
2019
年9
月4
日
名 称:
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靳晓飞同志任职的决定
索 引 号:
00062100-X-0204-2011-1072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政任字〔2019〕34号
主 题 词:
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10日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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