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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安县审计局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成安县审计局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一、印章管理使用坚持“专人管理,审批签发,依章使用,登记交接”的原则。

    二、使用印章应在办公室内,一般不得随意交他人代为使用,或携带外出履行公务。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长批准。

三、使用行政印章需要有关主管局长签字方可使用。一般不允许出现盖有审计局印章的空白介绍信及空白凭证。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长批准,用完后核对如数收回。

四、印章管理人员因病、因事请假需交他人代为管理使用时,应做好印章的使用交接,包括交接日期、使用登记等。    

五、印章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用印规定,对所盖印件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

六、严格安全保密制度,存放印章的箱柜要随手加锁,以防丢失或酿成其他事故。

名  称: 成安县审计局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索 引 号: 00062103-4-0801-2011-1004
发布机构: 审 计 局 文  号:
主 题 词: 政务信息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10日
主题分类: 政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