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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县安委办起草了《成安县安全生产职责清单》(以下简称《职责清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按照市政府印发《邯郸市安全生产职责清单》(以下简称市《职责清单》)有关要求。县安委办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对县直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进行全面理汇总,共明确了34个县直有关部门的175项职责,起草了县《职责清单》。
二、主要内容
县《职责清单》共分为4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了《职责清单》制定背景、基本原则以及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第二部分为“县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明确了34个县级部门175项安全生产职责的具体内容。
第三部分为“工作机制”,明确了落实《职责清单》应当建立的会商研判机制、安全检查机制、帮扶指导机制、警示教育机制、举报奖励机制、联合惩戒机制、责任落实机制、应急响应机制等8项工作机制。
第四部分为“附则”,明确了落实《职责清单》的工作要求。
三、与市《职责清单》异同
县《职责清单》较市《职责清单》主要作出如下调整:一是对商务、国资委、体育、林业、邮政等我县合并职责部门进行合并;二是对交警大队、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与市职责不同的部门进行职责分解;三是对邯郸海关、煤矿、非煤矿山等我县不涉及的职责进行了删减;四是对充电桩、网约车、外卖、网络商品交易平台、寄递物流等新兴行业监管部门进行明确。
四、起草过程
于7月16日印发征求意见稿,充分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进行了修改完善。参照市文件,经县领导审定后,以县政府名义印发执行。
相关链接: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安县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