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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安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启用公路治超非现场检测设备的公告

  • 信息来源:交通局
  • http://www.chengan.gov.cn 
  • 发布时间:2025-12-23

  

 为进一步加强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治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邯郸市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按照《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决定启用3处公路治超非现场检测设备,采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信息,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启用时间
 2026年1月7日8时
 二、 非现场检测设备位置
(一) S313省道邯大线,K31+700处,检测方向:由东向西。
(二) S313省道邯大线,K18+100处,检测方向:双向检测
(三) G515国道曹前线,K297+100处,检测方向:双向检测
 三、 执法事项
 本次启用的非现场检测设备通过动态称重、视频监控、车牌识别等技术,对过往货运车辆的轴重、总重、外廓尺寸等数据进行全天候采集,检测数据、视频、图像等信息将作为超限运输车辆违法证据,自动判定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四、 违法处理
经以上非现场检测设备检测认定的超限运输车辆,应主动进入指定卸载场地进行卸载。被认定违法事实后,我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超限货运车辆进行处罚。
 五、 注意事项
 道路货运企业及驾驶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装载、合法运输。途经检测区域时,请按照交通标志标线和速度匀速行驶,不得故意遮挡车牌,绕行逃避检测。对扰乱检测设备运行或破坏设施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 执法单位及地址
 执法单位:成安县交通运输局
 处理地址:南环路运管站一楼非现场违法处理中心
 联系电话:0310-7388002
 特此公告
 
                             成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