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务信息 > 公示公告
成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危害,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成安县行政区域内全年全域禁止燃放各类烟花爆竹;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二、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三、违反本《通告》造成国家、集体、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所称烟花爆竹,是指使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制成的,能产生烟光、声响的各种烟花、鞭炮和礼花弹等制品。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通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均有权进行劝阻、制止、举报。
举报电话:成安县公安局:110
成安县应急管理局:7289036
成安县环保局 :7218201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