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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成安县第一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构和应用场景的公告
为扎实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促进公共数据有序开发利用,依据《河北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冀数政规〔2024〕2号)、《邯郸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细则(试行)》(邯数规〔2025〕1号),现公开征集成安县第一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构和应用场景,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领域
征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等领域的公共数据应用场景及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一)授权运营机构申报条件
1.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授权运营领域所需的知识人才积累和生产服务能力,并符合相应的信用条件,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2.落实并具有明确的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部门,已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内部管理和安全保障制度。
3.具备成熟的数据管理能力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4.近3年(成立不足3年按实际成立年份计算)未发生网络安全或数据安全事件。近3年内(成立不足3年按实际成立年份计算)无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违法记录。
(二)授权运营申报应用场景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要求,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个人信息权益。
2.具有经济价值或社会价值,在授权运营期限内有明确的目标和计划,有较强的可实施性。
3.按照“一场景一清单”模式使用公共数据,并符合“最小必要”原则。
4.能明确场景的应用领域、产品形态、预期效益,以及所需公共数据的名称、字段、质量要求、提供单位等。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7日止。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材料
所需申报资料按照《成安县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申报指引》(见附件)要求填报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申报方式
纸质材料(1份)报送至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电子版申报资料以PDF格式单独命名并发送至指定邮箱(cabigdata@163.com),标题格式为“成安县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填报单位名称+场景名称”。
五、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2.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
(联系人:李照坤,联系电话:0310-7289368)
附件:成安县公共数据权运营申报指引
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10日
| 附件1 |
成安县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申报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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